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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房故意僱人排隊
針對在商品房銷售中故意僱人排隊人為炒作房價、面積發生誤差久拖不決等不規范行為,上海市房地產資源管理局發出文件,對限制房地產企業、銷售人員哄抬房價,維護購房者對商品房面積和房價的知情權,規范商品房面積增減處理辦法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
文件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代理企業不得制造任何形式的虛假漲價信息,不得故意僱人排隊及以其他任何方式哄抬房價;銷售人員購買其所在企業開發或代理銷售商品房的,在預定和預購階段不得轉讓;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將經房屋土地調查機構確認的房屋面積計算資料、測算資料,經規劃部門認定的建築平面布置圖,在售樓處予以公示,方便購房人了解所購房屋的面積,特別是共有部分分攤面積的組成,在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時,有關面積計算資料、測算資料應作為合同附件。對未經購房人同意擅自變更建築設計、不按圖施工或因向房屋土地調查機構提供不實資料等原因造成面積增減的,購房人可以解除合同或不承擔由此增加建築面積部分的房價款;其他原因造成建築面積增減的,主要應通過合同約定,合同約定不明雙方又不能協商一致的,共有分攤部分房屋建築面積增加的,購房人不承擔增加部分的房價款,減少的開發商則應退還部分房價款。
對違反以上規定、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上海房地產管理部門將予以查處,並作為不良行為記入企業信用檔案,進行公示;情節嚴重的,將吊銷其房地產開發資質,並提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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