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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李軍:
我想詢問,貸款買房的人是否可以減免所交納的工資所得稅。
天津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辦公室王芳和地方稅務局所得稅處燕偉答復
用公積金貸款買房有此政策。根據1999年稅務局頒發的有關文件規定:
●個人支付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利息可從每月個人工資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減除,予以免征個人所得稅照顧;對於個人支付的住房公積金本金及其他形式的住房貸款(如按揭貸款),本金和利息不得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減除,應按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
●單位財會部門在每月扣繳個人所得稅時,對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的個人,要求其提供上一月份天津市建設銀行各區縣支行加蓋現金收訖章的《天津市職工個人住房貸款還款單》或《職工個人住房貸款還款查詢單》原件,作為抵減個人所得稅的憑證。財會部門在每月申報納稅時附上上述憑證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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