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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上午,在位於知春路上的知春時代小區熱鬧而有序的入住現場,123戶業主在自發組織起來的業主聯誼會的安排下,集體與開發商商談收樓事宜。
業主就18個問題與商家協商
上午10:00,在知春時代小區入住現場,記者看到,已事先接到入住通知單的123戶業主陸續來到。11:30,業主聯誼委員會在綜合業主的所有問題,並對照買房時集體簽訂的購房合同和補充協議後,歸納出包括先交物業管理費後拿鑰匙的入住辦理流程是否合理、空調機位算不算面積等18個具有共性的收房問題,由其中的3名委員為代表與開發商進行商談。
市場不規范催生集體買房
伴隨著買房糾紛的增多,今年上半年,素不相識的買房人通過網站上某個樓盤的論壇聯合起來集體簽約買房漸成時尚。鑫兆佳園、知春時代等項目都已出現了集體購房。目前正在組織的集體購房也不少,正准備集體購房的劉先生無奈地道出了『趕時尚』的真相:『目前的房地產市場太不規范,買房人合理的要求開發商都不會理會。大家一起買房,與開發商叫板,也就不會處於「弱勢」。』
爭取打折是集體購房認識誤區
雖然熱衷集體買房的人越來越多,但記者注意到,大多數項目的『集體購房』都半途而廢,知春時代是為數不多的成功案例之一。組織該項目集體簽約的業主聯誼委員會委員呂蘊峰認為:『很多買房人對於集體購房有認識誤區,以為集體簽約就能憑「人多力量大」爭取到價格方面的大折扣,實際上大家更應該關注的是和整個小區業主相關的問題,如房屋質量、交房條件、面積計算、配套設施等等。』此外,集體購房不應該憑『人多勢眾』而把自己和開發商放在對立面,而是應該放在『雙贏』、共建一個優秀小區的角度上去考慮問題。
專家說集體購房是階段性產物
北京市律師協會房地產專業委員會委員胡凌律師認為,房地產買賣的專業性特點決定集體簽約、集體收樓只能是目前市場不完善的『階段性』產物。集體簽約、集體收樓也不能從根本上改變開發商與購房人之間的法律知識、專業信息獲取的不對等地位。此外,隆安律師事務所秦賓律師認為,集體簽約購房僅僅是集體買房的第一步,真正的集體簽約應該貫穿整個買房過程。
北京樓市急呼買房經紀人
呂蘊峰告訴記者:『在我們集體購房的過程中,由於沒有一個權威的、專業的機構全程幫我們做「集體購買」,使很多本來可以明確的條款卻沒在合同中明確。』
記者了解到,目前北京樓市各個環節很不成熟,相關規范和標准又相對滯後。購房者大多對購房的相關法規不熟悉,他們經常把一些應該注意的事項忽略了,卻在一些不必要的細節上下很大功夫,如果有專業的為買房人服務的中介機構能幫他們做這些事,結果可能會比現在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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