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天津市城鎮個人住房消費,規范個人住房置業擔保行為,有效防范和化解個人住房貸款風險,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護擔保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日前由市房管局制定的《天津市個人住房置業擔保暫行辦法》,1日起開始施行。
該《辦法》主要規定了擔保公司擔保業務的原則、保證責任的范圍、申請擔保人的資格、保證期間、借款人提供反擔保、擔保服務費的收取、退費、擔保業務操作流程、借款人保障權利、擔保公司規避風險等方面內容。該辦法的出臺,一方面為擔保公司開展公積金(組合)貸款擔保、按揭貸款擔保等多種擔保業務提供了政策保障;另一方面也明確了個人在購、建、修住房需要貸款時,均可以通過擔保來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