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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將出重拳
上海市房地資源局積極貫徹七部委通知精神,進一步整頓和規范房地產交易市場。據悉,該局下半年將陸續推出六大舉措。
第一,嚴格商品房預售許可制度,堅決查處『無證』預售、預訂行為。加強對商品房預售、預訂管理。對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擅自預售或以預訂、認購、預約等名義變相預售的,責令停止預售和預訂,沒收違法所得,並按規定處以罰款。
第二,規范商品房面積計算辦法,防止面積糾紛。商品房預售、出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購房者提供房地產測繪機構出具的『房屋預測面積測繪成果表』、『房屋面積測繪成果表』,並作為預(出)售合同附件。商品房實測面積與暫測面積發生誤差的,套內建築面積應按合同約定處理,對共用部位分攤的建築面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市房地資源局《關於預售商品住房交付時建築面積增減處理辦法的通知》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三,強化房地產廣告管理,杜絕虛假、不實廣告。房地產開發企業發布商品房銷售(預售)廣告,應在廣告的顯著位置標明『本廣告僅供參考』,不作標明的,廣告明示和承諾的內容視作合同附件。對違規發布房地產廣告和不兌現廣告內容的,會同有關部門責令房地產開發企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通過媒體曝光,並予以降級或注銷資質證書;對廣告制作者和廣告媒體,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予以處罰。
第四,加大對房地產中介機構、執業經紀人的監督、檢查、處罰力度。對出租、出借執業資格證書的,發證部門應當按照規定收回其資格證書或者公告其資格證書作廢,並處以罰款;對『無證無照』經營、違規收取傭金、成套住房使用權買賣、虛擬交易、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等違法違規行為,除予以罰款外,情節嚴重的,會同有關部門注銷房地產中介機構的經營資格,取消執業經紀人的職業資格,情節特別嚴重的,永久禁止其從事房地產中介服務活動。
第五,建立公示制度。將各類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及執業經紀人員的基本情況向社會公示,為購房人交易提供方便;在整頓房地產交易市場中對經查實有不良經營行為的企業、機構、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以加強社會監督,規范經營行為。
第六,開展『放心售樓』活動。督促和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商品房時做到誠實信用,做到房屋權屬合法、房屋質量合格、售樓廣告真實、房屋面積准確、合同嚴格履行,營造『放心購房、安全購房』的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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