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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天從廣州市消委會了解到,今年1—5月份,廣州消費者對開發商搞虛假宣傳、隱瞞小區規劃真實情況或擅自改變小區公用場所功能的投訴,已躍居廣州房地產投訴排行榜的頭名。
據了解,從投訴反映的情況及消委會對其中一些樓盤所作的調查和調解情況看,今年列於首位的這類房地產問題投訴影響面廣、牽涉人數多,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情況嚴重。 對某一開發商進行投訴的消費者少則數十名,多則數百名。
據調查,這類投訴反映開發商侵權的情形有三種:一是開發商推介樓盤時故意隱瞞真實情況(包括廣告宣傳、樓盤模型、推介人員口頭介紹等),侵犯購房消費者的知情權;二是開發商擅自改變住宅小區公用場所的使用功能,違反原來的承諾;三是開發商取得規劃部門同意,但未經業主同意便改變原小區規劃公用場所的使用功能,如加建或改建成其他建築物,侵犯了業主的合法權益,包括侵犯業主的采光權、環境質量權、空氣質量權等,降低了業主的總體生活質量水平。
消委會人士稱,在上世紀80年代,消費者與開發商之間發生的矛盾主要集中在爛尾樓、宅基地房的房地產證、延期交樓以及樓房質量差等問題上;到上世紀90年代,廣州房地產業進入全面發展時期,消費者與開發商的矛盾轉向延期交接、遲遲不辦理房產證、虛假宣傳和樓房質量差等問題。而近兩年,房地產市場呈現激烈競爭態勢,市場經濟的優勝劣汰機制逐漸發生作用,開發商對延期交樓、樓房質量等問題日益重視,這類投訴也隨之稍減。另一方面,隨著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他們不僅要求居有房,而且對居住環境、空氣質量問題日益關注,因此對一些開發商隨意改變規劃用地或侵佔綠化用地的行為群起而攻之。
消委會人士認為,這一方面反映出市民的住房消費意識和維權意識在進步,另一方面也暴露出一些開發商『利』字當頭、罔顧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奸商嘴臉,並從一個側面反映了當前廣州房地產市場存在的管理『黑洞』。
典型案例一
某廣場業主投訴稱,開發商擅自把部分樓棟首層架空層的休閑區改為肉菜市場;又把業主會所的一部分變為酒樓,承諾中的一片綠化帶甚至變成了垃圾壓縮站。
典型案例二
某小區開發商在銷售樓盤時,無論廣告宣傳資料、小區模型標示還是現場銷售人員口頭解釋等,都明確宣傳是望江景樓房,價格也比同區其他樓價高出1000元/平方米以上,但業主們在去年八九月間收樓後,卻發現可望江景、原標示為綠化帶的地方將建起一棟樓房。而且,這棟樓將建23層,並早於1995年已獲規劃局批准。開發商卻隱瞞了真實情況,以欺瞞手段高價推銷樓盤。
1-5月房地產投訴問題排行榜
排名投訴原因 投訴量
1開發商隱瞞小區規劃或擅自改變小區公用場所功能19宗
2開發商遲遲不為購房者辦房地產證16宗
3消費者交納訂金後欲退訂,遭到開發商拒絕14宗
4房屋質量差,逾期交樓拒不賠償等9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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