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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至5月份以來,廣州市消委會接到消費者對房地產問題的投訴已達90多宗,較之往年同期有增無減。開發商的虛假欺詐問題首次成為消費者投訴的主要熱點。
開發商隱瞞實情
投訴開發商搞虛假宣傳和推介、隱瞞小區規劃真實情況或擅自改變小區公用場所的問題今年尤其突出。被投訴的樓盤包括加勒比灣小區、富力廣場、富澤園、東鵬花園、柏濤雅苑、僑愛苑、隆基怡苑、華穎花園、曉港灣、同德上步村、望花園、又一居花園等等。
從投訴反映和調查的情況看,今年列於首位的這類房地產問題投訴影響面廣、牽涉人數多,動輒數十上百,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情況嚴重。開發商侵權的情形有三種:一是在推介樓盤時故意隱瞞真實情況(包括廣告宣傳、樓盤模型、推介人員口頭介紹等)侵犯購房消費者的知情權;二是擅自改變住宅小區公用場所的使用功能,違反原規劃規定;三是取得規劃部門的同意,但未經業主同意,改變原小區規劃公用場所的使用功能,如加建或改建成其他建築物,侵犯了業主的合法權益(包括侵犯業主的陽光權、環境質量權、空氣質量權等),降低了業主的總體生活質量水平。
典型案例:今年4月2日,陳某等30多名消費者投訴稱,他們在2000年先後買了廣州市革新路『富某園』的住宅。該小區開發商在銷售樓盤時廣告宣傳資料及小區模型標示、現場銷售人員口頭解釋等,都明確宣傳是望江景樓房,樓價每平方米比同區域其他樓盤高出1000元以上,但在去年8、9月間,業主們收樓後,卻發現可望江景的原標示是綠化帶的的地方已劃線准備建一23層樓房;經了解,在此建樓早於1995年已經規劃局批准。『富某園』的開發商隱瞞真實情況,以欺騙的手段高價推銷『望江景』樓,業主們對開發商的行徑十分氣憤,與開發商交涉,開發商卻置之不理……
消費者呼喚『誠信』
回顧廣州房地產市場發展的過程,是消費者不斷呼喚『誠信』二字的歷程。上世紀80年代,購房消費者與開發商之間發生的矛盾主要集中在爛尾樓、宅基地房的房地產證、延期交樓,以及樓房質量差等問題上;90年代,廣州房地產業進入全面發展時期,消費者與開發商的矛盾主要集中在延期交樓、遲遲不辦理房產證、虛假宣傳和樓房質量差等問題上。進入本世紀,房地產市場呈現激烈競爭狀態,市場經濟的優勝劣汰機制逐漸發生作用,對延期交樓、樓房質量等問題法律法規有所約束,開發者對具體業主的侵權行為有所收斂。但一些不良開發商謀取不義之財的手段更為狡詐———轉向『公用』之地———隨意改變規劃用地或侵佔綠化用地,或虛假宣傳、欺詐購房者。這一方面,暴露出一些開發商『利』字當頭,隨意踐踏法律法規,罔顧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奸商嘴面;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購房消費者不僅要求居有房,而且對居住環境、空氣質量問題日益關注的社會進步。
廣東省委書記李長春在今年5月下旬召開的廣東省第九次黨代會所作報告中提出,廣東省要實現從經濟大省向經濟強省的跨越,必須加強社會信用建設,形成誠信為本,操守為重的良好社會風尚。廣州房地產市場出現的上述欺瞞消費者有關小區規劃問題的行為,是與『信用建設』精神背道而馳的。不堵住房地產市場這股歪風,廣州市房地產市場將不能健康發展,『誠信為本、操守為重』將只是一句空話。有關職能部門對此管理應確實到位,而且措施應夠硬和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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