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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天津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決定從即日起土地交易費用降低收取,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時有關交易費用實行優惠,以此支持大型商貿等公建項目的建設。
這次降低土地交易費用支持大型商貿等公建項目的建設措施規定:凡符合本市大型商貿等公建條件的項目,在辦理土地出讓手續時,享受市物價局關於交易手續費和代理代辦服務費最低收取比例的優惠政策,即收費標准(上述兩項費用之和)統一降低為評估確認地價的3?;降低原收取費用標准一半以上。
有關大型商貿等公建項目按規定應具備的條件包括:凡用地性質為大型高級商業、酒店、賓館、金融、辦公(寫字樓)、高級公寓或以上類型的綜合性用地;開發建設項目總建築面積不低於3萬平方米(不含地下部分);建設地點位於本市中心城區范圍內,即外環線以內;項目為能夠立即實施的新建項目,即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後兩個月內能夠按規定交齊全部土地出讓金,且自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之日起一年內開工建設的大型公建項目,均可享受土地出讓優惠政策。其中暫行辦法中大型高級商業、酒店、賓館、金融、辦公(寫字樓)、高級公寓是指具有一定規模(總建築面積超過3萬平方米),為現代商務、旅游、金融服務的,能反映現代化大都市特征的建築,其中酒店、賓館的設計應具有四星級或四星級以上的標准。
據了解,此措施與《關於土地出讓支持大型商貿等公建項目建設的暫行辦法》一致,截止到2002年11月7日。(孟建 楊仲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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