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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投訴依然居高難下。據悉,深圳市消費者對房地產的投訴次數僅次於手機質量投訴而位居第二。
據介紹,對中介公司的投訴集中在亂收費、吃差價、騙定金和提供虛假房源信息方面。而對開發企業的投訴主要是無證違規銷售、廣告承諾不兌現、面積與實際不符、遲交樓和逾期辦理房地產證等。
據了解,中介公司和開發商被廣泛投訴的背後原因十分復雜,就中介公司而言,由於行業門檻低,中介公司之間不當競爭,加之從業人員素質普遍偏低,相關的法律、法規監督管理體制不健全等等,造成中介公司服務角色錯位。而發展商遲交款和逾期辦理房產證的主要原因:一是欠地價,二是合作方糾紛延期,三是發展商樓盤竣工卻未能如期辦結驗手續。業內人士認為,前一種原因是發展商違規經營所致,應當承擔責任;但後一種原因更為普遍,房地產開發企業也反映強烈,認為竣工驗收手續過於復雜,要加蓋17個公章,過程長,環節多,涉及許多部門和單位,開發商自身難以把握。至於面積嚴重不符、承諾不能兌現、無證銷售則屬發展商明顯嚴重的違規行為。
專家們指出,政府有關部門應該加強監督管理制度,並加大處罰力度,提高行政效率,簡化驗收手續,為建立一個健全有序的房地產市場提供良好的環境。同時,中介公司和發展商要提高自身素質,重視行業信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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