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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工人日報》5月17日報道,浙江省衢州市在進行城市建設規劃時,十分重視市民的意見。日前,37名市民代表被市規劃局請來,為城市改造進言獻策。當市民提出『坊門街是衢州市第一條步行街,希望規劃時,能充分地將現代商業與傳統民居方案結合起來,舊城改造不能損害古城風貌』、『城市規劃要考慮到城鄉結合部的農村整治問題,以使城郊的農村與都市的現代風貌有機地結合起來』等建議時,規劃部門當即表示會慎重考慮。
這說明當地的城市管理部門是充分尊重民意的。而這一點正是搞好城建的一大關鍵。
為什麼要尊重民意?著名的城市規劃專家,同濟大學孫施文博士認為,公眾參與規劃,既有利於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又體現了公民的知情權和參與社會公共事務的管理權;公眾的充分參與,有利於政府的規劃決策切實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一些決策者對規劃的認識,還停留在『我制訂、你執行』的階段,而沒有意識到規劃既然是為了更好地服務於人民,就必須尊重公眾的聲音。如果不能充分聽取民眾意見,很可能會好心辦壞事,甚至損害群眾利益。如2000年的7月發生在杭州市的玻璃幕牆事件,驚動了央視。該市環城東路16號的居民,發現對面建成的一幢建築安裝的玻璃幕牆,象鏡子一樣清晰的映出了他們的生活起居,於是,他們的生活一下子亂了套,白天要拉上窗簾,晚上更是不敢開燈。居民說:白天是反光鏡,晚上是照妖鏡,千家百戶千姿百態都照出來了。為了這面玻璃幕牆,居民們從建設單位到規劃局、環保局跑了個遍,可問題沒有解決,只好向新聞媒體投訴。中央電視臺披露後的,杭州市規劃局立即組織協調會,並責成施工單位采取措施。結果是,施工單位花巨資噴了一層進口的航空油漆,對玻璃幕牆進行遮蓋。雖然照不出影子了,但居民仍然意見很大。新樓是經過有關部門審批過的,尚未投入使用就招致一大堆的不滿,不管是施工單位還是規劃設計部門當初都沒有想到。這就是不尊重民意釀下的苦果。
尊重民意,也是對歷史負責。對於一些文化積淀深厚的城市,在進行規劃建設時,不僅要兼顧經濟建設和市民生活需要,還要考慮文物保護。人民生活要改善,經濟要發展、城市要保護,這是一個難題,只有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纔能形成最佳方案,達成共識。文化古城蘇州市在城市規劃上,就充分認識到,蘇州不僅是蘇州人的蘇州,也是全國乃至全世界的蘇州,物化在建築形態裡的幾千年的文化積淀是不可多得的,保護古城是重大的歷史責任。為此,該市成立古城保護委員會,邀請國家級的專家和當地素質高的市民代表參與規劃,既發展了經濟,又保護了古城文化。
尊重民意,更體現了法制的嚴肅性。要確保公眾參與成為城市規劃決策中的必要環節,必須通過相應的制度和立法來加以保障。玻璃幕牆事件發生後,為了解決類似的問題,杭州市規劃局於2000年11月底下發通知,對於一些雖符合城市規劃法及有關法規,但有可能對相鄰建築或周邊關系有一定影響,群眾可能有異議的建設項目,在即將開工之前,需要通過報紙廣告或張貼公告等方式,進行建前公示,充分聽取百姓意見,接受群眾監督。否則不予批建。這就是從制度和法規上保障了人民群眾的利益。貴陽市人大在進行執法檢查時,也把城市規劃、房地產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問題拿到新聞媒體上公示,並根據市民提出的建議進行執法檢查,依法行使監督職能,提高了民眾的參與度,體現了法制的嚴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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