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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房價以套內使用面積為依據 補充協議再昇級
近來,有不少購房者反映,自從本報推出204條補充協議後,在買房時發展商都會備好了少則幾條、多則幾十條的補充條款。這種做法使業主權益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更好的保護。經過一段時間實踐檢驗,近日補充協議出現了更加細化的昇級版本。
套內使用面積補充協議走上前臺
近日,北京萬柳地區的鋒尚國際公寓為了避免買賣雙方對房屋面積理解不一致而產生的爭議,使雙方對房屋面積測量計算清楚、簡單和直觀,以保護買賣雙方的合法利益。根據建設部頒布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為買房人制定了套內使用面積補充協議。規定『以套為單位計算房價款,套內使用面積作為房價款結算依據』。
根據有關規定,套內使用面積等於套內各功能空間使用面積之和,各功能空間使用面積等於各功能牆體內表面所圍合的水平投影面積之和;功能使用空間包括臥室、起居室(廳)、廚房、衛生間、餐廳、過廳、過道、前室、儲藏室、壁櫃等(不包括陽臺面積)。由於房屋沒有交付使用,鋒尚國際公寓的銷售在協議中規定:目前所指的暫測面積是指在房屋竣工前,根據房屋的施工圖紙計算;而實測面積是指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前,由相關測量機構根據有關法規,對房屋進行具體實測。據該項目總經理張在東介紹,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在套內使用面積補充協議中提出了誤差處理的三條建議:一是購房者所購套內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如果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大於暫測套內使用面積,購房者無須支付多出部分的房價款;二是購房者所購套內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如果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小於暫測套內使用面積,且面積誤差率在3%以內(含3%)的,則開發商應當在向購房者出具該商品房的實測面積報告後30日內,向購房者退還房屋差價款;三是購房者所購套內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如果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小於暫測套內使用面積,且面積誤差率超過3%的,則購房者在開發商向自己出具該商品房的實測面積報告後30日內有權退房。
一位買房人表示,把套內使用面積簽入補充協議之後,避開了說不清、道不明,買房人無從把握的公攤面積。自家的套內使用面積自己可以用尺子量出來,避免了許多因面積而產生的糾紛。
補充協議能否成為樓市糾紛終結者
法律界人士則指出,補充條款的出現和昇級,這是樓市和購房者成熟的表現,購房者簽訂合同時,要耐心看完全文,遇到空白處應填上自己應有權益的內容。如無需填寫時,也應畫上橫線,防止對方在空白處私自填上對其有利的內容。但現實中不存在最美的合同,不能指望用一紙合同來解決日後出現的一切問題。因此要切實保護權益,除了上述自我保護措施外,還要靠市場監管、政府監督以及對發展商信用的考察。有業界行家認為,要終結樓市糾紛,恢復買房人對市場的信心,除了用法律手段來明確雙方的權益、責任外,開發商加強客戶服務,進一步細化完善客戶服務體制也是一條重要途徑。就此,珠江地產與其合作伙伴合生創展在北京與廣州兩地聯合推出了『陽光計劃』,包含四項具體的實施舉措:一、成立珠江地產客戶服務中心;二、成立珠江地產業主專家顧問團;三、與北京市消費者協會聯合創辦首家房地產『消費者學校』;四、提出『珠江地產客戶購房十大標准』。
去年底,市場人士對今年的樓市普遍不感樂觀,但今年的火爆行情讓不少業主人士大跌眼鏡。他們總結後發現,宏觀面上由於政策大環境支持房地產業向好,微觀面上開發商和買房人日益走向成熟和理性,法律和服務等手段的日益完備刺激了買房人的消費信心。(周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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