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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段時間以來,從中國第一商城、九龍花園、現代城到鵬潤家園、天通苑,業主被打事件在北京頻頻發生,事件引人關注,令人震驚!在一般老百姓看來,這與北京作為首善之區的形象極不相稱,更與其在努力塑造國際性大都市的形象不相稱。業主作為『上帝』,卻屢屢被打,簡直有點不可思議!
業主頻頻被打,從表面上看正如一些人所歸因的,是保安素質不高或所謂濫用『黑保 安』所致,然而,在本質上則有物業公司的縱容與姑息,是業主與物業之間矛盾糾紛激化的結果。一個很簡單的道理,如果你物業的管理完善,如果你積極妥善解決矛盾,受僱於物業管理公司的保安,又怎會因為個人的興致去打人?他吃飽了橕的要去乾這違法的勾當以致丟掉了自己的工作?因而,在某種程度上,保安的處事態度,也正是物業的態度。令人氣憤的是,一些人對這麼簡單的道理好像也不明白,事件發生後,打人保安往往成了替罪羊,物業公司迫於壓力頂多把保安開除了事,卻不見物業公司自身有什麼損失。怎麼就沒人來追究物業公司的責任?!
這種不正常的現象,實際上真實地反映出當下物業管理極不規范的現實。在房地產消費市場,開發商與業主之間是矛盾的對立統一體,按理,物業管理公司作為第三方,應以比較客觀公正的身份介入,化解雙方矛盾。如果物業管理公司不能有效地公正客觀地解決矛盾,開發商、業主,都有同等權力決定是否接受物業公司的管理與服務。而當開發商把對業主的承諾(合同)完全兌現後,按經濟學的一般原理,交易完成,開發商對業主的影響基本消除,它所需要做的即是"售後服務",這一售後服務的對象,應該是業主選擇並授權處理有關事務的物業管理公司。
然而,現實的情況卻是,物業管理公司往往成了開發商實施『售後服務』的主體。據調查,全國約有三分之一的物業管理公司,從屬於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商與物業公司既為『父子兵』,我們又如何要求這些物業管理公司客觀公正地化解矛盾?!而在當下,一些小區的物業管理公司簡直成了小區的主人,業主苦不堪言,誰又來實現業主有權選擇物業管理公司這一正當權利?
種種的矛盾,種種的不正常現象,乃至發生暴力事件,都說明目前房地產消費市場的混亂,我們的法律法規還不健全。一些開發商一方面在媒體上樹立起美好的形象,私下裡卻對業主們極盡欺騙之能事,瀟灑地掙了業主的血汗錢,一有糾紛便對業主飽以『老拳』,如此強盜邏輯,竟然屢屢行得通!誰來對開發商這種陽奉陰違、『強盜』行徑從根本上予以制約?可以說,對開發商嚴把『准入關』,對其不講誠信的行為依法予以嚴懲,不僅不會嚇跑開發商,還會引來講究品牌與信譽的開發商的雲集!
誠然,業主頻頻被打事件,並不能就此抹殺了我國近年來物業管理方面取得的進步,但如果不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事件不僅將會繼續發生,其『副作用』和負面影響也會越來越大,人們便會有充足的理由不相信房地產消費市場,會把這裡看成是一個矛盾與糾紛的漩渦,以至觀望或退出,影響的便是整個房地產市場!正如文首所述,即使從影響北京的形象的角度來考慮,我們也不能再聽任此類野蠻行為的發生!(陳家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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