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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新聞辦近日舉行《上海市城市房屋管理實施細則》頒布新聞發布會,宣布上海城市房屋拆遷將全面推行市場化補償機制,房屋拆遷由原來的按人口補償安置轉為按被拆遷房屋市場價補償安置,使市民真正得到實惠。
該《細則》結合上海的實際情況,對被拆遷的居住房屋規定了最低補償單位標准、價格補貼標准,對一部分結構較好、面積較大但人口較少的被拆遷住房,將根據市場評估單價按實結算。
對於被拆遷房屋評估,《細則》規定必須委托具有市房地資源局核准的房屋拆遷估價資格的房地產機構評估。對老私房、宗教產等房屋所有人按被拆除房屋市場評估價的百分之百進行補償,以充分保障所有人的財產權益。
同時,《細則》強化了管理的力度,明確拆遷補償資金不得挪作他用,必須以特種存單的形式支付給被拆遷居民,並由存款銀行協助房地部門進行監管;拆遷單位只能以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為基礎,收取拆遷服務費等。
隨著上海城市建設、城市改造迅速發展和大量引進外資項目的需求,近十年中,全市累計拆除各類房屋總面積約為二千八百三十萬平方米,動遷安置居民約六十五萬戶。此間人士認為,本次上海城市房屋拆遷政策進行重大調整,將有利於市民住房條件的進一步改善。
據悉,新的《細則》將於十一月一日起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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