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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望本月掛牌成立
●新成立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創新『深圳模式』
去年5月,深圳正式對外公布《深圳市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方案》,根據該方案,今後深圳市所有戶籍在職人員都將享有住房公積金,而繳交登記時間將於今年年底開始。這意味著,深圳人長達18年的公積金貸款『空白』將成為歷史。
記者昨日獲悉,近期深圳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改革將邁出重要一步——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望本月正式掛牌成立,深圳公積金制度改革也將正式『破冰』。而新成立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創新『深圳模式』,不僅擁有自主研發的信息系統,專戶銀行將負責中心公積金存款專戶資金記賬,市民還可以通過專門的住房公積金網站『足不出戶』地在網上辦理與公積金相關的所有業務。
現在
現狀一:
住房公積金覆蓋面窄小
作為市民購房、住房的重要保障,住房公積金是被經常提及和關心的話題。然而,深圳卻是一個例外,知曉『住房公積金』的人並不多,擁有住房公積金的人就更少了。
『深圳是不是全國唯一一個在公務員系統沒有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城市?』羅湖區某單位公務員小胡一直都有這樣的疑問。
對於市民的此種疑惑,市國土規劃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深圳並不是沒有住房公積金制度,其實早在1992年就有了相關政策,當時建立起了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三位一體』的保障制度,可以說是在全國『開風氣之先』。
既然是最先設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城市,為何市民卻感受不到其帶來的實惠?
對於諸多市民的疑問,市國土規劃委曾解釋說,1992年的實施的公積金制度最大的缺陷就是覆蓋面小,只限於一部分企業的部分職工,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沒有參加,大部分人沒有進入公積金體系。而且,在實施過程中,沒有實行強制繳交住房公積金,在已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企業中,按照職工月工資額的13%繳納,職工個人不繳納。因此,深圳人住房公積金的覆蓋面窄小可以說是歷史遺留問題。
也有相關專家指出,深圳公積金制度的『缺位』也與深圳的房改息息相關。從1988年開始,深圳便確立了『雙軌三類多價制』的貨幣化房改思路,將房屋分為面向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福利房,面向國有企業單位職工的微利房,以及完全市場化的商品房三類。經過相關部門的努力,大多數市民,尤其是公務員都以非常低的成本獲得了住房,因此住房公積金的作用被『弱化』了。
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08年,全市參與住房公積金的各類單位職工只有10萬餘人,累計繳存公積金約47億元。
現狀二:
公積金貸款一直是空白
羅先生是省裡駐深辦事處的一名員工,擁有廣州戶口的他也有一筆自己的住房公積金。去年6月,羅先生選擇在深圳購房,可是他一打聽纔知道,雖然其在廣州的住房公積金可以提取出來按揭其在深圳的房貸,但他卻無法在深圳享受住房公積金的低利率貸款。
『銀行方面告訴我,在深圳還沒有住房公積金貸款這項業務,因此也無法享受低息貸款。』羅先生說,『特別是在國家七折優惠利率取消後,如今住房公積金貸款與其他類型的貸款的利息差距更大。』
記者了解到,在深圳1992年實施的公積金制度,企業和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是由原市社保局代管,沒有設立專門的機構,更沒有貸款功能。
『當時購買商品房按揭貸款還是個新鮮事物,尚未成為銀行普遍的業務,因此政府部門當時也很難設計出住房公積金貸款制度。』建設銀行的一名按揭員告訴記者,『但不可否認的是,深圳公積金在後來的制度改進上落後了。』
未來
住房公積金將有『深圳模式』
增加服務功能,又強調管理職責
新實施的公積金制度與以前相比較有何不同,與其他省市實施的又有何超前之處?
參與住房公積金改革方案研究的市物業管理研究所所長陳藹貧昨日向記者表示,以前的住房公積金制度最大的弱點是只有儲蓄功能而沒有貸款功能。而即將實行的住房公積金制度有三方面的特點:一是真正實現了公積金的共濟作用,可用於貸款購房;二是擴大了實施對象,覆蓋面廣,戶籍員工強制實施,而非深戶則參照實施;三是在制度設計上,允許困難的用人單位在獲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批准後緩交。
陳藹貧認為,深圳新公積金制度吸取了全國的經驗,既增加了銀行的服務功能,又強調政府的管理職責,並且成立了獨立運營的公積金管理中心,強化公積金監管,管好市民的『錢袋子』,而更重要的是,擴大了公積金的使用范圍。
亮點一:
相關業務可網上辦理
未來的住房公積金業務將全部采取網上申請、系統審核的方式,利用後臺預審機制、客服中心、短信平臺等多樣化公眾服務手段提高辦理效率。
今後,深圳各單位還將設立一個專員,負責把繳存單位及職工賬戶信息錄入、並進行數據核對等工作,這樣既可以保證住房公積金的及時足額繳存,又提高了單位及其員工主動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責任意識。
亮點二:
公積金可用於交物業管理費
而且,國土規劃部門表示,改革後的住房公積金制度實施後,深圳市民不僅可以在購房時享受低息貸款,而且深圳公積金制度也將朝著與珠三角其餘8市『接軌』的目標努力,爭取早日實現異地通貸。
另外,公積金的使用范圍進一步擴大,除了可貸款購房、大修等傳統功能外,深圳的公積金將可用於交房租和物業管理費,大大方便了市民。
亮點三:
繳存比例范圍為5%~12%
記者在《深圳市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方案》中看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而職工和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比例均不得低於5%,繳存比例上限則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市政府審核後,報省政府批准實施。
而陳藹貧表示,按照此前出臺的方案,繳存的比例為5%~12%,『超過12%的單位基本上是以前的試點單位。』他說,新制度考慮到部分人工資水平較高,因此在繳存比例上作了調整並設了上限,不得超過上一年社會月平均工資的5倍。
即將實行的住房公積金制度有三方面的特點:
一是真正實現了公積金的共濟作用,可用於貸款購房;
二是擴大了實施對象,覆蓋面廣,戶籍員工強制實施,而非深戶則參照實施;
三是允許困難的用人單位在獲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批准後緩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