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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業管理將很快有法可依。記者日前從有關部門獲悉,一直為廣大居民關注的《北京市居住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辦法》有望在今年四季度出臺。同時,市政府已要求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草擬完成《北京市城鎮物業管理條例(草案)》,經征求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專家討論審定後,明年報市人大審議。
據了解,即將實施的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辦法,將在明確服務項目和服務標准的基礎上建立以『質價相符、優質優價』為核心的合理的物業管理服務和收費價格體系。
一是嚴格區分公共性服務收費、公眾代辦性服務收費和特約性服務收費。公共性服務收費由業主或使用人交納,公眾代辦性服務收費、特約性服務收費由委托人交納。
二是公共性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收費標准按照居住小區公共設施設備等項狀況、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水平分等級定價。公眾代辦性服務收費和特約性服務收費除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有統一規定者外,實行市場調節價。
三是公共性服務收費分為五個級別。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居住小區,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委員會協商,公共性服務收費標准可在選定的相應級別的政府指導價基礎上適當浮動。(李霄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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