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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適用房是國家爲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提供的具有保障性的政策性住房,在擁有自主產權之前不能對外出租。但在衡水市區裕康小區和隆康小區兩個經濟適用房小區,部分業主無視“禁租令”將房屋裝修後對外出租,使得經適房“禁租令”成爲擺設。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位於衡水市區中心北大街的裕康小區。在小區信息欄裏,張貼着不少出租、求租的信息。記者試着撥通一張廣告上的電話,對方稱他在小區有一套房子正急於出租,兩室一廳,有部分傢俱和家電,生活設施齊全。他告訴記者,知道經濟適用房不能向外出租,但他們小區向外租房的業主有很多,覺得偷着租出去沒人知道。
記者查詢58同城房屋出租信息後發現,在網站上登記出租信息的裕康小區房源很多,大都是2室1廳65平方米,帶部分傢俱,有些甚至是精裝修,月租金600元-1800元不等。然而根據有關規定,經濟適用住房只允許自住,不得出售、出租、閒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變住房用途。
隨後,記者又來到位於衡水市經濟開發區隆康路的隆康小區,發現該小區也有部分經適房向外出租。記者在附近一家房產中介瞭解到,目前有多套隆康小區的房子在他們那裏登記出租信息。“冬季是出租房子的淡季,在每年春天的高峯期,這些經濟適用房小區裏的出租信息更多。
對於裕康小區和隆康小區房屋出租情況,衡水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的一名工作人員表示,出租經適房肯定是不允許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河北省住房保障辦法》將所有人的經濟適用房予以清退並給予相應處罰。如果市民發現有違規出租經濟適用房的情況,可以向住房保障科直接投訴舉報。(記者楊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