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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舊迎新,政策先行。就在2014年12月22日,中國政府網正式公佈,《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根據《條例》,國土部將牽頭建立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平臺,以確保國家、省、市、縣四級登記信息實時共享。
新規迎新年,“不動產登記”究竟有何影響?也將成爲2015年頭一個被市場關注的話題。
時間表
2018年前登記體系基本形成
事實上,全國省級不動產統一登記前期工作已全面拉開帷幕。國土資源部網站信息顯示,截至今年4月25日,全國已有17個省(區、市)明確由國土資源部門牽頭負責不動產統一登記職責整合工作。其中,河北、黑龍江、山東、湖北、江西5個省已經正式建立不動產登記聯席會議制度,北京、遼寧、黑龍江、廣東、四川5省(市)已在國土資源廳(局)內成立了不動產統一登記領導小組,啓動了相關工作。
從不動產登記工作的計劃來看,今年4月份國家就公佈了時間表,即2014年建立統一登記的基礎性制度,2015年推進統一登記制度的實施過渡,2016年全面實施統一登記制度,2018年前,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投入運行,不動產統一登記體系基本形成。
對於此前備受關注的“以人查房”能否實現,條例中的規定是,不是誰都能查,只有有關國家機關和權利人、利害關係人纔可以依法查詢,特別強調要保密。“查詢不動產登記資料的單位、個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說明查詢目的,不得將查詢獲得的不動產登記資料用於其他目的;未經權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詢獲得的不動產登記資料。”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
意義
樓市調控手段面臨轉向
不動產登記工作的推進對於房地產市場調控來講有哪些意義?同策諮詢研究部總監張宏偉認爲,從樓市的調控來講,不動產登記其實就是指全國個人住房信息登記聯網。儘管個人住房信息登記聯網只是不動產登記的一小部分,但是,個人住房信息系統的逐步建立對於以稅費調控爲主的技術條件的建立、以“差別化”措施對樓市進行分類調控、調節存量房城市供求關係、樓市長效調控機制的建立等調控手段的轉向具有積極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