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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土改提速。北京商報記者昨日獲悉,日前,《關於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正式聯合印發,明確我國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將在2017年底完成,這標誌着我國農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即將真正進入到試點階段。國土部部長、國家土地總督察姜大明在接受專訪時透露,改革試點任務將明確建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賦予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權能;明確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範圍和途徑;建立健全市場交易規則和服務監管制度。
近年來,由於城鎮化的快速推進和物權法的公佈實施,土地改革特別是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受到社會關注。姜大明認爲,從完善土地制度的角度來看,現行農村土地制度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相適應的問題日益顯現,必須通過深化改革來破解。因此,開展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這三項改革,成爲了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明確任務。
姜大明透露,試點改革的關鍵是要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要通過改革試點,針對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權能不完整、不能同等入市、同權同價和交易規則亟待健全等問題,完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產權制度,賦予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權能;明確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範圍和途徑;建立健全市場交易規則和服務監管制度。清華大學教授蔡繼明表示,隨着大量農村人口向城市轉移以及新農村建設和舊村改造,農民自住型宅基地、集體用地使用比例會逐步縮小,公共設施用地也會相應減少,應允許由此節省出來的建設用地、宅基地調整爲經營性建設用地,從而逐步擴大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進入市場的規模,以滿足工業化和城市化對土地的有效需求。
不過,從此次姜大明透露的信息來看,試點改革推進進程主要還是以“穩妥”爲主,姜大明明確,改革將堅持小範圍試點,統籌東、中、西部和東北地區,兼顧不同發展階段和模式,主要在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和農村改革試驗區中安排,選擇若干有基礎、有條件的縣或縣級市開展;堅持依法改革,試點涉及突破相關法律條款,需要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允許試點地區在試點期間暫停執行相關法律條款;堅持封閉運行。試點嚴格限制在經法律授權的縣(市)開展,非試點地區不要盲目攀比,擅自行動,確保試點封閉運行,風險可控。(記者蔣夢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