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根據《上海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賃費用實施辦法》,爲方便職工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10月1日起,市公積金中心在“晶華坊”公租房小區試行委託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租金業務。
根據“衝還租”業務流程,申請人在辦理公租房租賃手續時,向受理機構提出“衝還租”委託申請,提交相關申請材料並通過有關部門審覈後,可實現“一次申請,逐月自動提取支付”,系統將自動按月提取本人公積金賬戶內的資金,用於支付房屋租賃費。
試點推行後,市公積金中心將根據試行情況,對操作系統和業務流程進一步調整完善,並將這一舉措逐步推行到其他有條件的公租房、廉租房和市場租賃住房,進一步方便廣大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
爲方便申請人諮詢和辦理,10月8日起,市公積金中心將在“晶華坊”公租房小區現場設立申請受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