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慶市主城區個人住房房產稅即將開始申報繳納。經地稅機關通知申報後仍不申報納稅的,地稅機關將依法採取加收滯納金、提請阻止出境、媒體曝光、交易限制、銀行扣款等措施追繳稅款,並按規定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