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東新區昨天出臺《住宅小區出租房屋綜合管理實施方案》。《方案》首次對羣租治理範圍作了明確。
今後,涉及5種情形的住宅小區出租房將被納入綜合管理的範圍:將單位集體宿舍設在住宅小區內;將一間原始設計爲居住空間的房間分割、搭建後出租,或按牀位出租;將原始設計爲廚房、衛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等非居住空間,出租供人員居住;出租房間的人均居住面積低於5平方米;每個出租房間居住超過2人(有近親親屬關係的除外)。(記者王志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