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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目前約130億元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至今絕大部分仍然處於『沈睡』狀態,使用率多年來只有1%!從兩年前起,廣州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問題就已經引起媒體廣泛關注,當時廣州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對外表示,正在草擬《廣州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然而,該《辦法》的出臺一拖再拖,遲遲未見蹤影。
據悉,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隸屬於市國土房管局,近期,《廣州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草案)》(簡稱《辦法》)正在重啟完善修訂的過程,並已進行了局部征求意見,未來有望向社會正式公布。
本報記者昨日獨家獲悉,為改進目前廣州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不足,《辦法》擬作出重大規定,專項維修資金未來擬劃轉小區業主大會實行『直管』。知情人士透露,對於已成立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委會的,將由業委會負責組織實施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業委會也可以委托物管負責具體工作;另一方面,未成立業主大會選舉業委會的,相關業主可以自行實施或者委托物管實施,也可以向物管所在地居委會提出申請,由居委會在所屬街道辦事處的指導和監督下負責組織實施。
據悉,廣州市擬在天河區和荔灣區等區域選擇條件較為成熟的小區試點業委會『直管』專項維修資金。
直管
業委會組織實施資金使用
通過電子投票方式表決
『我們小區將近800萬元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原來存在銀行裡只有活期利率,前幾年房管局改為三個月定期,每年的利息有30多萬元,如果改為一年定期,每年利息就有近40多萬元。』持續關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的荔灣區四季花園業委會主任徐凡向記者表示。
據悉,為簡化使用程序,《辦法》擬規定,當物業區域需要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由組織單位對維修的項目提出使用方案。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的,維修項目的審價由業主在物業維修資金管理規約中約定。而且使用方案應當在所涉及物業范圍內的顯著位置向相關業主公示7日以上。另外,同樣需要經過兩個『2/3』以上業主的同意。
值得一提的是,專項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的業主可以采用集體討論、書面征求意見和電子投票等形式進行表決。業委會可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當業主分戶賬面物業專項維修資金餘額不足首期交存額30%的,應當及時續交。不過,成立業主大會的,續交方案則可以由業主大會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