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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
農村人口將有序“市民化”
農民工是農業轉移人口的主體,是我國改革開放以來伴隨着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成長的新型勞動大軍。本次戶籍制度改革,將對農民工逐步融入城市具有重要作用。
“在中國經濟增長過程中,龐大的農民工羣體發揮了十分巨大、同時也是不可替代的作用。”李克強總理在7月30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時說,“有研究顯示,中國近幾十年快速發展靠的是人口紅利,這個紅利很大程度上就是農民工的貢獻。”
他強調,農民工羣體在我國現代化進程中仍將長期存在,各級政府要堅持以人爲本、改革創新,做好爲農民工服務的各項工作,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李克強特別強調,對於長期居住在城市並有相對固定工作的農民工,要逐步讓他們融爲城市“新市民”,享受同樣的基本公共服務,享有同等的權利。不能把他們視爲城市的“二等公民”。
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目前,從農村土地上流出的勞動力人口,約有2.7億仍爲農村戶籍。其中約1.7億爲流入城鎮的農民工,約1億是在本鄉鎮從事非農業生產的農村戶籍人口。加上未經統計的上述農業轉移人口的家眷,我國農村流出人口的總量在3億人左右。
一位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的專家表示,農村人口市民化既面臨極高的經濟成本,也具有相當的經濟發展紅利。從世界各國發展經驗看,伴隨農村人口的城市化,城市經濟功能及規模效應將進一步增強,經濟發展潛力可以進一步被髮掘。
對於“市民化”的感受,一位在北京工作的“90後”美容師小周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目前自己沒有戶口,沒有社保、沒有住房、工資水平也不高,雖然想留在北京,但總認爲“缺乏保障”,如果能在社會保障、住房、就業,甚至以後子女教育方面真正跟本地人“平等”,也許才能真正感覺融入這裏的生活。
對此,清華大學社會科學學院副教授鄭路表示,新生代農民工傾向於選擇層級相對較高的城市定居。這就要求我們在戶籍改革進程中統籌社會資源的均衡配置,在養老、醫療、住房、社會保障、教育等方面逐漸實現資源均衡、機會均等,真正使戶口脫離隱形福利,也就增強了人口自由流動的可能性。
“戶籍制度改革不能一蹴而就,也不是僅僅是改戶口本的問題。”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陳錫文表示,要吸引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戶,還需要解決農民工的就業機會問題、住房問題、社會保險問題,以及子女就學問題等。
事實上,此次《意見》也要求,切實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的合法權益,完善農村產權制度,擴大基本服務的覆蓋面,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隨遷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權利,完善就業失業登記管理制度,加快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加快實施統一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把進城落戶農民完全納入城鎮化住房保障體系等。
此外,不得以犧牲農民已有權利作爲進城的交換條件,要尊重農民的合法財產權。《意見》對於切實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權益做出要求,包括完善農村產權制度,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作爲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