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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檢察日報》刊登署名王心禾的文章稱,全國個人住房信息系統聯網工作啓動已經4年,但進展並不順利。公職人員房產公開可查不僅是法治價值指向,也是現行法律的要求。
王心禾表示,這些年,“房”家族們陸續事發,老百姓盼着房產信息可以儘早聯網並公開可查。然而,進度延期讓人失望。並非有多套房子的人必然在聯網可查中“受傷”。
在房產信息公開問題上,公職人員房產公開可查不僅是法治價值指向,也是現行法律的要求。“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是公務員的唯一合法收入。
不排除家庭成員合法收入可以購置高價房,但明確說明家庭收入情況應是公職人員證明“清白”的附帶義務。這不是公職人員的最新“負擔”,而是在進入公職隊伍前就應清楚的義務。
2006年建設部頒佈《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暫行辦法》,規定房產信息可以公開查詢後,推進全國聯網就擺上有關部門的工作日程。住建部要求2012年6月底完成60個城市的聯網工作,2013年6月底前完成500個城市的聯網。
2013年3月經全國人大會議審議決定,2014年6月底前國土部、住建部會同法制辦、稅務總局等有關部門出臺《不動產登記條例》。一條由登記到聯網到可查詢的房產監督體系,已繪製成形。由部門自覺上升到了最高權力機關的決議,不僅迴應了百姓期盼,更讓這一期盼成爲有法律效力的全國性工作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