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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
主要考慮統一美觀
既然陽臺包起來可以防盜、防塵,物業為什麼對此設定那麼多的條條框框?
“小區品質如何,管得好不好,首先是看外表形象。物業之所以對包不包陽臺有這麼多的介入,主要考慮的就是美觀。”甬上一家物業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市民對禁止安裝雨棚等影響小區美觀的事項比較容易達成一致意見,但是對禁止包陽臺卻難以接受。
“這往往是習慣使然。”包不包陽臺,很有地域特色,在江浙一帶,人們習慣包陽臺,而在廣東等地,很多小區的陽臺是敞開的。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一般來說,業主在購房和收房時,都會簽訂相關協議,如《前期物業服務協議》等,其中就有“不得包陽臺”的條款。但後期實際運作中,往往因為大多數業主的意見而對該條款進行更改。
通常,甬上物業公司采取的“變通”方法是與業主協商,采用統一的規格和顏色,力求統一。於是,也出現了一些物業公司“建議”業主購買哪些商鋪的材料。
這種“瓜田李下”的做法,前些年被不少業主詬病,大家紛紛采用“拖字訣”,最終,基本“抵制”成功。
“近些年,為了安全、統一,我們還是給予‘建議’,但‘建議’不等於強制,業主完全可以選擇其他商家的材料,只要顏色、規格相近。”記者采訪到的幾家物業公司負責人再三表示,強制絕對不是他們的初衷,前些年之所以會出現那些不諧音,可能還是商家想壟斷,導致了惡性競爭。
“雖說讓業主的房子保值增值不是物業公司的服務內容,但我們還是有這個想法,有的大型房地產公司對所建小區的品質也有要求。而外立面是否統一美觀,保值增值的空間完全不同。”一位小區物業主任說。
讓物業覺得無奈的,還有業主的眾口難調,操作難度大。“看上去,包不包陽臺是業主與物業之間的矛盾。其實,也有一些業主不願意包陽臺。曾有業主聲稱,如果物業同意包陽臺,他就立刻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