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傢俱“三包”滯後引維權爭議商家喊冤號召合理維權
三包規定滯後影響維權
工商局數據顯示,2009年共受理傢俱類產品投訴823件,投訴量較2008年減少了10.83%,佔全年投訴總量的3.45%。由於傢俱“三包”滯後,消費者退換貨難以實現,退換貨糾紛仍是投訴熱點問題。
對此,北京市消費者協會投訴部主任郎丹柯表示,從市消協接手的投訴事件來看,糾紛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宣傳與實物不符;籤合同時隱去重要信息,部分銷售人員將產品的執行標準、材質等內容標示不清,導致消費者無法依據合同來維護自身權益;交貨時發生安裝不當致傢俱破損等意外情況;傢俱環保超標。
傢俱三包規定滯後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環保標準缺失
記者瞭解到,目前執行的傢俱“三包”規定實際上是1998年由北京市技術監督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北京市商業委員會聯合頒佈的《北京市傢俱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俗稱“傢俱三包規定”。郎丹柯表示,由於該規定是10多年前制定的,規定裏的有些條款已經與現狀不符。因爲前些年大家對於環保的認識程度不高,所以在“三包”規定中可退貨的範圍中就不涵蓋“環保超標”的情況,也沒有環保不達標的相關內容。如果出現傢俱環保超標的情況,通常只能按照2009年北京市工商局制定的《北京市新版傢俱買賣合同》附錄中的不符合“環保檢測”標準的約定來處理。
材質涵蓋不全
同時,記者在查閱《北京市傢俱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以下簡稱“傢俱三包規定”)後發現,在傢俱產品“三包”期限內,規定嚴重的產品質量分別爲木傢俱“斷榫斷料”、“部位變形”、“結構鬆”;金屬傢俱“焊接點斷裂”;彈簧軟牀墊“彈簧刺出”、“嚴重塌陷”、“斷簧”;沙發“結構鬆動”、“構件斷裂”。所述的傢俱只包括“木傢俱”、“金屬傢俱”、“彈簧軟牀墊”、“沙發”幾個門類,很多材質都不包含在內。
目前,傢俱材質包括實木(含紅木)、人造板、玻璃、鐵藝、塑料、石材等,甚至還有紙質的傢俱。郎丹柯介紹,在投訴案例中,有大理石茶几開裂的、貼面傢俱飾面板脫膠的,還有玻璃破碎等等問題,由於這些質量事故都不在傢俱三包所列的嚴重質量問題之列,消費者退換貨的時候,銷售人員會以此爲藉口不退換,所以也經常產生糾紛。
部分條款滯後
在傢俱行業的發展和技術的進步下,傢俱“三包”規定中一些“嚴重質量問題”現在很少出現,一些規定在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方面沒有太大的指導意義。郎丹柯指出,目前大多數消費者使用的是板式傢俱,基本不存在“斷榫斷料”的情況。記者從廠家瞭解到,只有部分實木傢俱會出現“斷榫斷料”的情況,板式傢俱多會因爲使用過程中螺絲鬆動,或者軌道出問題導致傢俱門縫不齊等由五金件導致的質量問題,但這些不在傢俱三包所列“嚴重質量事故”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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