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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7日,九、十屆全國人大副委員長成思危在中國房地產50人論壇2011北京夏季峯會講話
????我一直關注我國房地產業的發展,有兩點原因:第一,住房是民生的重大需求,每一個人都需要住房,因此房地產問題不僅是經濟問題,而且是社會問題,甚至是政治問題。第二,房地產對於國民經濟的拉動作用是相當大的。根據我們十多年前所做的一個研究,一百元錢的房地產投資,可以拉動上下游60多個行業總共180-220元的投資。房地產的發展不僅能拉動生產資料的需求,還能拉動消費資料和服務業的需求。隨着我國工業化、城市化的進展,新就業人口和從農村轉移到城市人口不斷增加,以及想改善住房條件的家庭日益增多,對住房的需求一直會保持比較旺盛的態勢。至少在10年到20年之內,在我國基本實現城市化過程中,房地產作爲支柱產業的地位是不會動搖的。有人說現在有些國家已經不拿房地產當支柱產業了,我認爲那是因爲他們已經基本解決了城市化的問題,而我國還處於城市化的過程中。因此我們對房地產業的發展還是要保持信心,住房的需求在我國基本實現城市化、也就是城市人口占70%之前肯定還是旺盛的。
????房地產研究首先要將理論、體制、政策等重大問題弄清楚,而不是糾纏一些細節的問題。我和一些學者在十多年前所做的研究成果包含在1999年出版的《中國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目標模式與實施難點》一書中。我退下來後在中科院擔任虛擬經濟與數據科學研究中心的主任,一直在做包括房地產在內的有關虛擬經濟各方面的研究。我認爲實現中央提出的“住有所居”應當是我國房地產宏觀調控的主要目標。
????理論上來說,住房(House)和居住(Housing)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住房是其擁有者的財富,而住所則只是指居住的地方,不一定是居住者自己的財富。租房是租賃行爲,不涉及產權的轉移;而買房則是購買行爲,涉及到產權的轉移。租金是一種流量,而房產是一種存量。
????近年來在房地產方面的一些爭論,多半與上述的概念不清有關。在此僅列舉其中的三個似是而非的觀點。
????一、住房是“準公共產品”嗎?
????有人說住房是“準公共產品”,因此國家應當負責解決人民的住房問題,除了保障房以外,還應當讓大多數家庭買得起商品房,實現“居者有其屋”。實際上只有國家爲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是公共產品,而其餘家庭在市場上購買或租用的商品房則是商品,不屬於公共產品之列。目前任何國家都不可能實現“居者有其屋”,但只能實現“居者有其所”,也就是“住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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