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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房企業內人士也告訴記者,公租房的優惠政策、土地出讓條款等還沒有統一標準,保障房項目分配、退出機制還不完善,這使得收益率有很大不確定性,因此獲得貸款也有難度。還有地方反映,今年銀行對貸款有所控制,籌資出現困難,使有些在建項目的資金供應難以爲繼。
對於引入市場機制、吸引更多社會資本,業內普遍持贊成態度。相關部委多次表態,保障房建設由社會來參與是一個長遠的制度設計,需要建立一套包括資金籌措、生產建設、管理運營、退出在內的完善機制。王珏林表示,目前我國社會資金介入保障房建設的運營模式仍處於探索和起步階段,政府應當承擔起主導作用,合理引導央企、國企承擔必要的社會責任,帶頭參與,率先探索可持續的開發建設模式。
在曹建海看來,各方都應擔當起保障房建設的社會責任,另外各地政府可通過土地使用制度創新引導農村集體、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甚至個人投資者參與保障投資和建設。爲此,財政、稅收和信貸政策能否實現良好銜接是確保資金投入充裕與否的關鍵。有關專家建議財稅方面應給予保障房參建企業稅收優惠或減免;金融方面給予企業政策性長期貸款和一定的財政貼息;土地供給方面,政府也可給予參建企業一定幅度的土地出讓價格優惠。
中國指數研究院副院長陳晟建議,必須建立完善保障房建設的法規和市場機制,確保公租房等儘管租金較低,但是社會資金一旦投入就能獲得長期穩定的收益。 分配困局 市場:百姓口糧勿成富人點心 專家:“治亂”需健全機制近期,許多地方保障房被“騙購”“團購”等分配亂象一次又一次刺激着那些“待保障”人羣的神經。記者走訪發現,一邊是像小潘那樣符合條件的“等不到”保障房,另一邊卻出現保障房分配後閒置、乃至轉租、轉售的情況。
北京市朝陽區東五環外一些經適房小區入住率不高,有的剛交房就發現各種出租廣告層出不窮,還有的明碼標價,成爲多家地產中介的駐紮地。這樣的現象並非少數。
另外,近期多地曝光央企建設大戶型、高檔次的集資房等違規行爲。有評論稱“這就很難排除一些財力雄厚的大企業趁機大興土木,將保障房悄悄變性爲內部職工的福利房。而一些財力薄弱的企業職工只能望房興嘆,這無疑會加劇分配和社會保障領域的不公平”。
“如果企業自建單位租賃房,滿足居住條件較差的職工需求,則是爲全社會分擔保障房壓力;如果企業按國家規定,以經濟適用房標準建設集資房,分配給符合國家相關准入標準的住房困難職工,則同樣利國利民。”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綜合研究部部長楊紅旭認爲,中國的很多政策“一放就亂”。如果央企都利用國家的優惠政策(非住宅用地轉爲住宅用地),大建非保障房,大行福利化分房,則實屬害國害民,這將導致新的社會不公,以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歷史性倒退。
保障房分配亟待“治亂”,這不僅是百姓呼聲,更是使房地產市場走向良性健康軌道的關鍵力量。上述金融界人士表示,“十二五”期間,保障房數量將迅速增加,保障房分配機制應該更加透明,這關係千家萬戶住有所居夢想能否實現,更考驗社會監管能力。
如何分配?多位專家給出了建議。王珏林說,屢次暴露出的保障房分配違規行爲,凸顯了嚴把公示關、審覈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首先,要突出公示的有效性。其次,審覈關不能走過場。曹建海認爲,隨着政府和企業對這一領域日漸重視,各地在保障房分配准入、管理、退出等進行更多的制度探索。還有專家建議加大處罰力度,提高違規成本。另外,應儘快出臺基本住房保障法,既要明確各級政府在推進住房保障工程中的責任,又要規範保障房分配、運營、流轉環節中存在的種種混亂局面。尤其要加大對虛假申報、騙購騙租、轉租轉售、閒置浪費保障房等行爲的懲罰力度。(記者胡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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