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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物業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物業公司應當定期向業主公布辦公經費收支情況。
『我在南苑小區住了5年,從來沒有見過物業公司公示財務狀況。』銀川市居民秋麗萍說。記者采訪發現,像秋女士這樣的居民還真不少。記者采訪了家住銀川市興慶區、金鳳區、西夏區不同小區的10餘名住戶,均反映從來沒有見過物業公司公開財務。
『物業公司既然向業主收取物業管理費,業主就有權監督物業公司是如何開銷這筆費用的。』家住銀川市麗水家園的業主馬先生告訴記者。馬先生曾因小區內水系規劃建設不科學,造成噴泉和景觀水池內水資源浪費嚴重而向物業公司提出過建議,希望物業公司合理用水,節約水資源,節約開支。
其實,除了物業管理費,許多物業公司還有生財的特殊『通道』。每個業主在自己居住的小區稍加留心就會發現,小區物業的『創收』可謂創意無限。
目前,很多小區最普遍的做法是向外來車輛收取停車費,出租公共地下室、公共運動場等。另外,物業公司還向小區出入口附近的攤販收取佔地費,向裝飾公司和建材商和食品、家電促銷商收取進場費,甚至廢品收購員都要向物業公司買『通行證』纔能進小區,物業『外快』真是來路多多。
要知道,《寧夏物業管理條例》明確規定,這些收入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所以,要求物業公司定期公示財務收支狀況十分必要。據銀川某小區從事過業主委員會工作的白先生透露,由於小區業主的麻痺和對相關『條例』的陌生,使得物業公司有了空子可鑽,通常做法就是佔為己有,這成了眾多物業公司對財務公開遮遮掩掩的重要原因之一。他舉例說,新小區交房時,業主會看到小區有裝飾公司、材料商的廣告信息等,物業管理公司無一例外地向這些公司收取了幾百到幾千元的『進場費』,並名正言順地將屬於全體業主的收入裝進自己的腰包。
記者在銀川市高臺寺康怡園小區看到,小區門口有一輛『串串香』流動車在營業,門房隔壁和對面的非營業用房已被個體戶租用,小區內設有一經營雜志等圖書的郵政零售點,有兩間自行車棚門房被改造成商店,有一牆角被搭建成銷售蔬菜的窩棚,窩棚對面有一家自行車修理攤。這些屬於業主所有的公共部位全部被物業公司以出租的形式用來贏利,但是據該小區住戶田大媽講,她住進小區快10年了,從來沒見過什麼賬目公告。隨後,記者以某品牌家電促銷員的名義,向物業辦公室一位負責人表達了想在小區內做促銷活動的想法。該負責人說,大規模的每天需交300元佔地費,小規模的也得200元。
據銀川雲和家園住戶向記者反映,該小區因小區停車位緊張,曾鏟去了屬於公共部位的草坪,改造成大約10餘個停車位,然後再以每個車位每年1440元的價格出租給業主。但是每年1萬多元的固定收入,小區物業從來沒有向業主公示過。
物業儲備金主要用於建築物保修期滿後住宅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和改造。該資金應當統一歸集管理、使用,專戶儲存,每年公布一次收繳、使用、結餘情況,並接受業主的查詢和審計,財政、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不得挪作他用。但是,記者采訪的所有業主均表示從來無緣見一面。
綜合來看,物業公司定期公開辦公經費收支情況在銀川市各住宅區十分罕見,諸多屬於全體業主的贏利收入幾乎下落不明,屬於全體業主的物業儲備金的支出和產生的利息情況也難於一見。(記者馬欽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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