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劉長林是遼寧省鞍山市人,去年春節前,他和妻子來海南旅游時,看中了位於海口海甸六東路富仕苑的一套房子,當時該樓盤售樓人員向他承諾,可以協助辦理銀行按揭。出於對海南居住環境的喜愛,劉先生和妻子當場就決定,在此購買一套海景房,准備將來在海南養老時居住,向開發商交付了5萬元訂金之後,劉先生又在開發商要求的期限內,向對方支付48萬多元的首付購房款。
當一切手續完畢後,劉先生就在老家等著開發商通知,准備隨時辦理銀行按揭。令他沒有想到的是,事情一直拖到去年10月份,售樓人員纔電話告知,由於新政策實施按揭手續銀行審批不下來。並問劉先生是否不按揭並全資買下。聽到這個消息劉先生當時表示由於沒有這麼多錢,就按照售樓方的要求寫申請退房,並且也發了書面的傳真,可是遲遲得不到開發商的回復,後來他多次與該售樓處的經理打電話也沒人接聽。
『既然辦不了就算了,退我錢我不買了就是嘛,可是現在可好,開發商不僅不退我錢,還說我違約,我想找他們負責人協商,他們誰也不出面。』劉先生對開發商的行徑表示強烈不滿,他說,事情拖了將近一年了,50多萬元錢白白給開發商用了,現在為了這事,他從老家往返海南多次,已經花了不少冤枉錢,『如今我只是想要回自己所交的首付,至於產生的損失我都沒有想過索賠。』 (見習記者程思思整理)
發表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