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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樓市調控新『國八條』出臺。根據『國八條』規定,個人購買住房不足5年轉手交易的,由差額征收5.65%營業稅改為按銷售收入全額征稅。5.65%的全額營業稅使得5年內房源再交易成本將明顯上漲。那麼,新稅收政策開始執行後,5年內再交易房源究竟要多交多少營業稅呢?
據了解,由於受新房房價不斷上漲的影響,近年來我市二手房賣家心理預期空前高漲,從2010年房源掛牌情況來看,二手房價虛高現象十分嚴重,掛牌價普遍偏高,售價高達70、80萬元甚至上百萬元的二手房不斷湧現,其價格直逼新房。據了解,2010年我市中心區二手房的掛牌價普遍在5300元/平方米左右,一些地段好、品質較高的二手房,掛牌價甚至達到7000、8000元/平方米以上。按此價格計算,目前在中心區購買一套100平方米左右的二手房起碼也要50、60萬元。
舉例來說,若一套購入價為50萬元的普通住宅,在5年以內以65萬元賣出(面積不超過144平方米),原來只需繳納(65萬-50萬)×5.65%=8475元的營業稅,營業稅調整後,則要交65萬×5.65%=36725元的營業稅。調整前後營業稅差額高達28250元。調整後的營業稅大約相當於之前的三到四倍。
大多業內人士認為,營業稅政策調整將在短期內使市場出現觀望風潮,二手房交易也會受此影響出現一定下滑,但隨著時間推移,剛性需求將會重返市場。采訪中智宇中介銷售經理楊泉說,『目前市場上買了不到五年就拿來再上市交易的房子中,自住型的比例極低。同時,短時間內即將房子再上市的購房者,投機者比例相對比較高。因此,稅收政策的調整,對於自住型需求的購房者,影響力度並不大。實際上,5年內住房轉手交易全額征收營業稅,對人們來說並不陌生。早在2005年5月27日時,七部委就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對個人購買住房不足兩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2006年5月29日,九部委又聯合下發《關於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的意見》,將期限從兩年調整到五年。此次出臺的新政不過是恢復到2006年時的政策水平,因此對二手房市場並不會造成太大的震動。』
新政實施後,除預計二手房交易短時間會出現一定下滑外,不少業內人士還認為,此規定出臺後,可能進一步加大築城二手房市場房源緊缺的局面。一些未達到5年期限的房屋,可能通過轉賣為租的形式進入租賃市場,從而推動租賃市場進一步活躍。(記者劉圓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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