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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新華都而言,相對於其2009年因各種方式多計算的743萬的淨利潤,唐駿的『學歷門』事件或許只是『小兒科』。
1月20日晚間,新華都發布公告稱,由於其2009年會計信息質量存在11項問題,造成了其2009年年報多計算淨利潤高達743萬元,佔比高達10.82%。
這份由財政部駐廈門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出具的《關於對福建新華都購物廣場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會計信息質量檢查結論和處理決定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顯示,新華都2009年度會計信息存在包括『固定資產核算反映不實』、『收入核算反映不實』、『成本核算反映不實』、『漏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等在內的共計11項問題,因而造成了其2009年淨利潤多計算743萬元。
其中,涉及數額較大的主要包括:2009年前子公司計提的盈餘公積在合並報表時,被認定為多計盈餘公積402.4萬元,少計未分配利潤402.4萬元。
公司承租商場,業主給予一定的裝修期用於安裝電梯、中央空調、消防設施等並免收租金,被認定為成本核算反映不實,少攤銷商場免租期費用888.45萬元,造成多計利潤888.45萬元。
公司收購龍岩新華都輝業購物廣場有限公司20%股權事項,被認定為漏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268.6萬元。
公告稱,經初步測算,上述11項會計問題合計將造成新華都2009年營業收入減少1296.44萬元,佔原定營業收入的0.42%;造成新華都2009年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減少742.85萬元,佔其原定淨利潤的10.82%。
公開資料顯示,新華都2008年、2009年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分別為6446.74萬元和6868.59萬元。這就意味著,在去掉了多計算的742.85萬元之後,其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的增長幅度將由原來的6.54%變成-4.98%,不僅相差近12個百分點,淨利潤也由增長變成了減少。
更讓人無法接受的是,根據公告內容,新華都早在2010年11月5日就收到了財政部駐廈門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出具的此份《通知》,但直到76天後的2011年1月20日晚間纔發布對外公告。
根據證監會頒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披露,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影響。』
一位分析師認為,新華都2009年實際利潤的大幅減少,以及其中暴露出來的種種問題,很可能對其股價產生極為不利的影響。
北京師范大學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副院長、公司治理與企業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華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一般而言,作為公眾公司,只要是涉及到股東利益的事項,都應該及時、全面地進行披露。
WIND統計顯示,自2010年1月5日以來,新華都董監高及其親屬共計發生26次股權變動,其中25起減持,1起增持。持股的董監高及其親屬共計減持了85.95萬股,累計減持金額為2320.43萬元。1月20日,新華都收於20.15元/股。
針對新華都為什麼76天秘而不發,《經濟參考報》記者曾試圖與新華都董秘取得聯系。但直到發稿時止,對方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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