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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1月11日下發《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乾意見》。
《意見》規定,太原市市轄六區自意見下發之日起實行限購政策,本市及外省市購房家庭(包括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只能在本市市轄六區范圍內新購一套新建商品住房。
對該問題,太原市房管局表示,以前的購買行為不影響『新購一套新建商品住房』,但該家庭以前購買商品住房時間,按照與開發商網簽合同的提交時間界定。
另外,《意見》還稱,要嚴格執行國家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居民家庭購買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銀行不予貸款;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買住房貸款。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貸款購買第2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准利率1.1倍。
落實購房契稅優惠政策個人購買143m2以下(含)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購房家庭唯一住房的,減半征收契稅;個人購買90m2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稅率征收契稅。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1年內重新購房的納稅人,不再減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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