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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裡士多德曾說,人們來到城市,是為了生活更好。那些懷揣夢想來到城市的『蟻族』們,無非是為了讓自己和家人生活得更好。因此,在住建部出臺《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之後,人們對『蟻族』的前途充滿懮慮。
這個部門規章最引人注目之處在於,禁止分割出租房屋,人均租住建築面積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標准,而且禁止廚房、衛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出租。這兩種擬被禁止的現象,在以往大量存在。明年2月開始實施新規後,那些不得不離開被分割的住房以及地下儲藏室等住所的人們,將何去何從?
雖然住建部有關官員12月26日指點了一條『出路』,即中低收入人群租房問題可通過廉租房和公共租賃住房來解決。但怎麼看這句話都有點像晉惠帝的『何不食肉糜』。尤其在一線城市,數以百萬計的外來人口沒有自有住房,每年又湧入大批剛剛畢業的大學生,就保障房那點供給量,顯然是『僧多粥少』。
禁止分割出租房屋對於業主並無影響,他們只需去掉隔板,然後將房屋提價出租。如此一來,『蟻族』們將不得不接受更高的租金,去『享受』大一點的房子——相對於他們的經濟承受力,這種大些的房子不是令他們舒心,而是痛心。在更高的租金壓力下,他們離自有住房、自己創業等等夢想越來越遠。
對於『蟻族』來說,其最緊迫的權利就是住上廉價的出租屋,在城市安頓身體而非住得寬敞、舒適。隨著城市化進程的推進,城市應該想方設法,加大投入,讓城市各個群體的權益得到增長,而不是減少、擠壓漂流在城市的人們的權利。『蟻族』們自願住進地下儲藏室、改裝後的廚房等地方,那也是他們的權利。誰都希望生活得更好一些,但『蟻居』往往卻是走向美好明天的必經過渡階段。如今,住建部一紙新規,若鐵腕執行,將使多少『蟻族』因為無處可居而逃離城市?『蟻族』們在城市的生存和發展權,將不是因此而增益,而是減損甚至被擠壓至真空。住建部自稱出臺新規是為了『維護商品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而實際效果未必如此。這樣的新規,至少事先缺乏周密的思考論證。
當然,禁止房屋分割出租或許能提高房屋安全性。但不能籠統地禁止分割,而應禁止影響安全的分割。此外的禁止只能說是管得太寬。
公眾不禁要問,住建部在出臺這樣一部涉及廣泛人群的新規之前,有沒有征求過相對人即『蟻族』們的意見,有沒有考慮過『蟻族』們的感受?如果沒有,是不是該推倒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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