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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搶時間。
王錫鋅:
搶時間、爭速度。這一次《條例》又來征求意見了,這當然是一件好事。但是我們會不會擔心,這次征求意見是不是又要苦等一段時間,在這苦等的時間裡面,一些地方是不是又會利用這樣一個過渡期大乾快上,趕快搭這最後一班車呢?
所以這一方面,我覺得在這個過渡期裡面,我們能不能夠出臺一些必要的措施,將現在已經有共識的這些原則和做法,在過渡期中加以落實,可能也是一個值得考慮的建議。
主持人:
接下來我們關注一個時間點。昨天的時候,新的征求意見稿發布。今天,國土部就約談了12個土地使用違法的市縣負責人,國家在土地問題上的頻頻動作,如果我們聯系起來看的話,它說明了什麼呢?
(播放短片)
解說:
今天早上9點,北京,12名來自地方政府的主要負責人,因為土地違法問題被國家土地督察部門約談。
王曉潔本臺記者:
我現在手裡拿到的,就是這次集體約談的席次圖。我們可以看到,在這個會議室裡的正中間有一個會議桌,然後國家土地總督察徐紹史,副總督察甘藏春,和國土資源部的副部長?小蘇,是坐在了會議桌的前排。12個違法縣市的行政一把手,是圍繞著這個會議桌排排坐,他們每一個人都要進行一個8分鍾的發言。
解說:
7月督察、8月約談、9月問責,這是年初時國土部原本制定的時間表。然而由於一直沒有實施,因此不斷有輿論猜測,此次土地違法違規問責是否會夭折。不過一個多月前,國土資源部部長徐紹史表示,國土資源部不會爽約,年內將嚴格問責。
字幕提示:
聲音來源:中國之聲《新聞縱橫》10月24日
徐紹史國土資源部部長:
最晚到12月份,年內是肯定要完成的。不會爽約,說過的事情一定要去做。
解說:
今天,距離2011年新年只剩下了半個月的時間,2009年被查出的土地違法問責終於拉開了序幕。此次約談對象包括了陝西渭南市、黑龍江佳木斯、湖北襄陽、遼寧莊河等12個縣市,在過去一年,它們都被查出了嚴重的違法佔用耕地行為。
李建勤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局長:
我們這個約談主要起到震懾作用、教育作用。
解說:
據記者描述,約談現場氣氛嚴肅,被約談對象除非生重病或身在國外,否則必須到場。
而被約談的12個縣市負責人,在今天上午的發言中,大都使用了『自責』、『深感責任重大』、『深刻汲取教訓』這樣的詞匯。
違法需要問責,但大家更關注的是如何杜絕這樣的現象。
徐紹史國家土地總督察:
舉行這麼一次集體的警示約談,那麼目的在於通過檢討問題來提高認識、改進工作,遏制住土地違法違規的勢頭,依法依規管好用好土地,更好地促進經濟和社會的發展。
解說:
今天被約談的城市都是違法佔用耕地面積比例超過15%,在全國范圍月平均違法佔用耕地面積排名靠前的城市。面對當前錯綜復雜的土地管理矛盾,一個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就是如何遏制行政權力的被濫用。而約束行政權力,加大人大和司法的監督,也正是昨天發布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稿中最引人關注的地方。我們最關心的是,這份新《條例》中傳遞出的立法精神能否各地首先得到貫徹實施;我們更關心的是,這份只是針對城市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與補償的新條例,能否對當前農村集體土地的征用起到積極作用。
面對著土地的供需矛盾,徐紹史就曾撰文指出,『十一五』期間,我國每年新增建設用地需求1200萬畝,每年供應建設用地只有600萬畝,相差一半。這應該是一個值得警惕的數據。
主持人:
王教授,如果按照國土資源部這個計劃的話,7月督察、8月約談、9月問責。但是我們注意到國土資源部部長說了一句話,他說『不會爽約,年內嚴格問責』。我們看,離年底還有15天的時候,他的確是沒有爽約,但是還差15天纔去約談的話,這本身說明什麼問題呢?
王錫鋅:
可能整個土地違法違規的這種情況,國土部應該是早就了解了,因為從2000年開始,國土部對於地方的這種違法使用土地的情況,其實引入了高科技手段,也就是用衛星遙感來進行監測,也就是說這種督察的技術上去了。但是督察發現問題以後,怎麼解決問題?可能會發現,解決問題相當的困難,這也就可以解釋,為什麼國土部今年是高調放出這個時間表,七、八、九它都有具體時間表。但是實際上它是違約了,盡管沒有爽約。
但這個違約,我覺得不是國土部不願意,而是地方的確有巨大的阻力。我覺得這個阻力可能有兩方面:第一個,在違法違規使用土地裡面,有一些地方政府的違法違規已經成為主要的違法類型,所以你約談的時候,如果說是別的相對人違法,那可能好解決。現在涉及到好多地方政府,這種約談、這種問責就會遭遇更大的阻力。
主持人:
您看,國土資源部的徐紹史部長說,年內將嚴格問責。但是剛纔我們從新聞裡面看到,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的局長說,我們這個約談主要起到震懾和教育作用。這種用詞的變化又說明了什麼呢?
王錫鋅:
國土部問責的這種決心其實是很大的。我們國家土地違法的整治在中央一直高度重視,在2004年的時候中央政府就啟動過一次土地的執法問責風暴。當時溫家寶總理在國土部那份報告上明確地講到,關於國土違法這種情況,溫家寶總理批示:三令五申,收效甚微,觸目驚心、後患無窮。
其實中央的決心、力度都很大,但是問責並不是說你的決心大、力度大就行了。問責如果從法律,從程序上,從權限上來說,它有一個問責追究的機制。所以,今天我們看到短片裡面,中央國土部也說了,主要是震懾和教育,而地方這些被約談的官員他說『自責』。其實,在這裡最重要的就是問責的機制怎麼來完善,問責權限怎麼由中央真正地落實到位,這纔是問責落實的關鍵所在。
主持人:
王教授,現在新的《拆遷條例》實際上對的就是城裡的土地、國有土地。現在好多拆遷引發的矛盾都是發生農村的集體建設用地,這個矛盾未來怎麼解決呢?
王錫鋅:
現在很多人都在關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其中包括很多農民,他們的關心我覺得是非常可以理解的。因為在最近幾年城市化的高速發展,不僅僅在城市裡面引起了拆遷的一股熱潮。在城市的周邊,征用集體土地,以及集體土地上的房屋,這已經成為一個問題。
我覺得,我們這次《條例》解決的主要是城市的國有土地上的這種房屋。那麼未來的,特別是多發的這樣一種集體土地的征收,以及集體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補償如何辦。因為涉及到不同的部門,比如說,後面的集體土地是由國土資源部依據《土地管理法》來進行管理的。因此,《土地管理法》的及時修訂,其實現在已經成了一個非常非常重要的問題。
但同時,我覺得這次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對一部分集體土地上房屋的征收,應該也具有參照適用的意義。因為我們要征收農村集體的房屋,首先就要征收土地,一旦土地征收了,變成國有土地上,那個房屋也就成了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可以適用這個新的《條例》的一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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