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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家庭』概念強調『唯一住房』
昨日,記者從12366稅務諮詢熱線獲悉,本市地稅局已接到9月29日財政部等部門聯合下發的《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從10月1日起開始實施新的契稅政策,享受稅率優惠的條件有所增加,部分房產的契稅恢復至3%。
此前本市有關房產契稅的征收措施是: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按成交價的1%征收契稅;個人購買90平方米(含)至144平方米之間普通住房的,按成交價的1.5%征收契稅;個人購買144平方米(含)以上及其他房屋權屬轉移,或者購買144平方米以下住宅,但成交單價高出普通住房價格標准的,一律按成交價的3%征收契稅;其他情況都按成交價的3%征收契稅。
新通知規定,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減半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減按1%稅率征收契稅;個人購買的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規定的,不得享受上述優惠政策。
12366相關工作人員解析,此次契稅新政對享受契稅稅率優惠增加了一個條件,即該房屋是否是『家庭唯一住房』。此前本市購房者若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而其配偶名下仍有一套房,即所購房屋並非家庭唯一住房,但仍能享受1%的稅率優惠;按照新的規定,這部分房產不能享受1%的稅率優惠,同理,此前享受1.5%稅率優惠的房產范圍也有所縮小,契稅稅率恢復至3%。(記者李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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