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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網上一則關於二手房『跳單』引發傷人後果的帖子,成為業界討論的熱點。發帖人稱,他的一個朋友是房產中介經紀人,一怒之下將一名『跳單』客戶捅傷並自首。
帖子內容的真實性尚待核實。但記者調查發現,現實中,『跳單』頻發確實已成為困擾二手房市場發展的頑疾。問題究竟出在哪兒?
現象:『跳單』頻發,中介大倒苦水所謂『跳單』,就是買房人通過中介看房後,跳過中介直接和房主簽訂買賣合同,以避免支付中介費。記者昨隨機采訪了南京多家房產中介,對方無一例外都稱多次遭遇過『跳單』。
『「跳單」現象還是比較嚴重的,大概佔到總客戶量的10—20%。』蘇商房產的張先生說,通過客戶回訪、查詢房產局網站上的過戶公示、與同行信息共享等途徑,他們很容易就能發現哪些客戶『跳單』了。為控制『跳單』,行內普遍的手段是要求客戶簽看房協議,並出示身份證,但有些客戶認為這是泄露個人信息,不願簽,他們也沒辦法。
裕興不動產的於先生說,有些客戶簽看房協議時使用假名字,填寫假身份證號碼;還有客戶讓同去的朋友簽看房協議,自己則私下裡找房主買房。
中廣置業的路先生表示,有時明知客戶『跳單』了,也只能自認倒霉。而且,二手房交易中,租賃比買賣『跳單』現象更加普遍。
『從業這麼多年了,接觸的客戶比較多,有時打個電話,聽聽客戶的口氣,就能覺察到他是不是想「跳單」,或已經「跳單」了。』友邦置業的戴經理說,有時他們私下會與顧客理論,如果涉及的中介費較多,也會提起訴訟,結果自然有輸有贏,關鍵在於收集的證據是否充分。
探因:不滿意中介服務,嫌中介費太高『房產中介不能老是喊冤,也要從自身找原因。』市民程先生認為,房產中介既不是什麼高科技行業,也不需要多大成本,租個門面,擺張桌子,放個電話就能開張,利潤卻高得驚人。以一套總價200萬元的二手房計算,如果按單方1.2%的行規收取中介費,買房人就得多掏2.4萬元。
市民林小姐表示,有些房產中介不誠信,也是導致客戶『跳單』的原因之一。今年初,她在網上看中了城南的一套二手房,急忙撥通網上留下的聯系電話。接電話的是一家房產中介,稱他們代理這套房子。第二天,林小姐跟隨這家公司經紀人去看房時,經紀人不停鼓吹自己『有手段』,稱可幫林小姐少繳幾千元營業稅等。林小姐覺得不靠譜,表示自己還要考慮考慮。
後來,林小姐又和之前比較熟悉的一家大房產中介聯系。對方稱,他們也有此房的代理權。原來,是房主自己把房源掛到網上後,多家房產中介為了賺買房人的中介費,都主動貼上去,說要無償代理房主賣這套房子,但都未和房主簽過任何代理協議。『中介如此賣房收費,讓我覺得這中介費掏得不值。』林小姐說。
律師:可在看房協議中約定提高違約成本江蘇金路律師事務所律師俞寧偉表示,一起『跳單』損失相對還是比較低的,因為嫌打官司麻煩,房產中介一般都是通過和顧客交涉索要中介費。實在索要不到,大多也只能自認倒霉,真正起訴的比較少。從規范二手房市場的角度來說,其實有了看房協議就已經夠了,它有法律約束力,房產中介可在看房協議中適當增加違約成本,以避免顧客『跳單』。
俞寧偉同時指出,要減少或消除『跳單』,在中介提高服務質量的前提下,還有待於買房人進一步了解房產中介的盈利模式。房產中介要花人力去搜集信息、做廣告、聘請人員,還要承擔違約成本,不是只帶人去看看房這樣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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