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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日,新華社發表時評《看不懂、想不通的公租房價》,對北京此前公布的公租房價提出質疑。文章稱,7月29日,北京市住建委首次公布三個公租房項目成本租金,不過,每平方米每月高達二三十元的租價不僅沒比市場價低多少,有的甚至比市場價還高。
而就在新華社發此文的3天前,同樣是來自北京的消息:北京公租房申請暫不向非京籍家庭開放。這樣的一條讓諸多漂流在京的夾心層對公租房放棄『排外』失去希望,以為這又是一次以戶籍為圍城的某個特殊群體的特權盛宴時,一條『公租房租價高於市場價』的消息又將讓圍城內外的人發現,原來『上帝真的是公平的』。既排外又高價的公租房既剔除了外來人的垂涎,也打消了先天佔有戶籍優勢的本地人『佔地為王』的心理,那麼既排外又攘內的公租房究竟為誰而生?
公租房,既然是頂著『公』的幌子,其存在的價值在於集中了社會資源幫助有困難的社會群體,尤其是在房價高企的現實情況下,公租房更成了漂於大都市或是沈寂於大城市底層的當地人實現蝸居的唯一渠道,既然承系著這麼多人夢想的公共政策,那麼公租房至少應在兩方面展現出集中社會資源實現社會公平和正義。
首先是公共性。這種公共性應該表現為公租房申請的不排外,公租房的目的是為了幫助需要幫助的人,既然都是權利平等的國人,那麼對於是否需要幫助的標准應該是其收入能力是否需要申請公租房,而不是他是否擁有本地戶籍,這樣的一種以戶籍為標准的審核機制本身便不是公平的,集中納稅人的血汗錢建起的公租房其中也有外來客的納稅貢獻,為什麼要排除他們的申請權利呢?從另外一個角度講,公租房所要解決的大部分都是這些外來的夾心層,如果一味排外,那麼公租房又還有何價值呢?
其次是公益性。公租房之所以備受夾心層們所追捧,正是在於公租房能以低於市場的價格實現他們的有房夢,公租房之所以要低於市場價,是因為其不是作為一種商品去交易,而是作為一種社會政策之下由某一個社會群體共享的社會福利,其所承擔的是彰顯社會公平和正義的功用,而這個是金錢無法衡量也無法置換的。如果所定房價不僅不低於市場價,反而高於是市場價,那就失去了公租房本身的公益價值,有報道稱,在全國率先開展公租房建設的重慶,公租房的租金基本控制在市場租金的60%以內。而在香港特區,由政府提供的『公屋』租金僅為同地區市場價的25%,解決了近1/3香港市民的住房問題。公租房租金的確定不能超越其本身的社會公益精神,要講供應對象的支付能力納入考慮范圍,否則便造成了社會公共資源的浪費。
既高價又排外的公租房,既失去了公益性,又失去了公共性,而這是公租房之所以為公的核心價值所在,失去了這兩重屬性,所謂的公租房不過是頂著『公』的幌子,糊弄納稅人血汗錢的騙人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