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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昨天,新華社發表時評《看不懂、想不通的公租房價》,對北京此前公布的公租房價提出了質疑。文章稱,7月29日,北京市住建委首次公布3個公租房項目成本租金,不過,每平方米每月高達二三十元的租價不僅沒比市場價低多少,有的甚至比市場價還高。
昨天,新華社發表時評《看不懂、想不通的公租房價》,對北京此前公布的公租房價提出了質疑。文章稱,7月29日,北京市住建委首次公布3個公租房項目成本租金,不過,每平方米每月高達二三十元的租價不僅沒比市場價低多少,有的甚至比市場價還高。
公租房原是解決『夾心層』住房問題的『殺手?』,如今,公租房剛剛出生,卻變成『高租房』,難怪引來媒體的質疑和批評。
對於公租房租金的定價,6月中旬出臺的《關於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明確規定,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水平,由市、縣政府統籌考慮住房市場租金水平和供應對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並按年度實行動態調整。但是從政策實踐來看,在北京、上海和重慶等地,公租房定價大都以市場價為基准,而沒有把供應對象的承受能力考慮進去。倘若公租房定價以市場價為基准,隨著房價的不斷上漲,租金當然也會水漲船高,這不僅會讓『夾心層』不堪重負,更為重要的是,也不能體現社會保障房的作用。
筆者認為,在公租房的定價標准上,應架構一種機制——不妨與市民收入建立聯動機制。即規定市民家庭年收入與公租房年租金有一定倍數,一旦超過了這個倍數,租金標准就隨之調整。究竟依據什麼倍數標准,相關部門要開展考察測算,並組織以『夾心層』為主要參與者的聽證會,最後再頒布實施。其實,在公租房得到成功推廣的香港,也是建立了比較完善的公租房租金與市民收入聯動機制。尤其是2007年香港特區政府推出的租金調節機制,公租房每兩年調整一次,按照市民收入指數的變動上下調整,真實反映公屋租戶家庭收入的變動情況。正因為如此,其公租房租金一直維持在較低水平。
如果公租房定價真能與市民收入形成聯動機制,好處是顯而易見的:其一,有利於保障公租房定價的公平與公正。最近一段時間以來,很多重點城市的房屋租賃價格持續上漲,如果公租房房租定價機制以市場價為基准,不但會加劇弱勢群體的生存成本,更為重要的是,有損公租房定價機制的公平和公正。其二,能夠使定價的調整做到及時、科學。盡管現行的公租房定價原則實行年度動態管理,但如果要調整公租房定價,還是要履行不少程序的。這種制度設計雖然相對公平,但勢必會影響到執行效率。假如形成公租房定價與市民收入的聯動機制,就能省去一些程序,讓夾心階層更快、更便利地受益。
既然各界對公租房以市場價為基准定價都不太認可,那麼,何妨試一試這種惠民的公租房定價與市民收入聯動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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