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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小區業主維權與開發商斗,與物管斗的新聞見得多了,這一次竟然爆出小區業主與自己選出的業委會斗的事件,可算是開了眼界。
據本埠媒體報道,天河區德欣小區業委會在『未經』大多業主的同意下,將綠化征地所得款共991萬多元中的400萬元用作基金投資,150多萬元用於支付賠償評估費用。數百名業主聯名追討業委會的不合理花費及基金投資資金,並要求按照業主房屋產權面積平分這筆錢。
一般來說,由某個開發商開發的住宅小區一般都會由這個開發商關聯的物業管理公司管理。小區的業主與物管多數相安無事,只要管理還過得去,大家都馬馬虎虎敷衍過去。除非物管嚴重侵害業主權益的時候,小區業主纔會想起來組織業主委員會維權。據統計,廣東全省有77.3%的小區沒有成立業委會,一方面物管有組織有紀律,而業主方面則一盤散沙,難免權益被暗中侵害。去年9月,廣州市國土房管局推出《廣州市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規定》征詢公眾意見,加強了街道在促進業委會成立方面的作用,但意見征詢了快一年,也沒見正式出臺,業委會大面積缺位的問題依然如故。
德欣小區算是『一小撮』比較幸運的業主,至少他們還有業委會,可沒想到的是偏偏是業委會出了問題。900多萬的補償款讓一個小區可能存在的巨大利益暴露在人們眼前,給很多對成立業委會抱著無所謂態度的業主一個警示,表面不起眼的小區可能有巨大的利益存在,不成立業委會掌握自己的利益『都係你傻啦』。另一方面,成立了業委會也不是萬事大吉,業主大會也要對業委會實行監督。以前,一個發展商的樓盤小區業主鬧著炒物管,發展商對筆者說,那個業委會的頭頭鬧得那麼凶,就是想讓自己朋友的公司進小區來管理。當時筆者頗不以為然,現在想想真也未可知。在事情調查清楚之前,我們不能說德欣小區業委會就有問題,但900多萬的補償款150多萬做了評估費,400萬資金買基金有沒有好處費,查查經手人與相關公司什麼關系就一清二楚了。
這裡又給我們提出了一個難題,業委會『出事』算是什麼性質的問題?到底歸哪個部門來管?都亟待有關法規給個說法。不過話說回來,德欣小區業主遇到的問題都算是『幸福』的煩惱,那些沒有業委會的小區,連遭遇這個煩惱的機會還沒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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