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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廣東省政府官方網站掛出通報,稱已對涉清新縣雲龍、雲來產業基地違法違規用地案的11名責任人予以處分,其中包括清新縣委書記歐國偉、縣長鄭小燕和清遠市政府市長助理(原清新縣委書記)貝冰等,歐國偉被撤銷黨內職務。
此前,5月5日國土資源部通報的9起國土資源違法案件中,清新縣雲龍、雲來產業基地違法征、佔地案被排在第一位。
通報內容顯示,2007年4月,清新縣委、縣政府同意在禾雲、龍頸、飛來峽三個鎮設立雲龍、雲來兩個產業基地,並確定由鎮政府與私人企業進行合作開發。2007年5月,清新縣委、縣政府在明知雲龍、雲來產業基地未依法辦理用地審批手續的情況下,要求禾雲、龍頸、飛來峽三個鎮政府盡快征地,並授權合作企業非法出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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