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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7時26分報道,未報即用違法用地行為近年來呈現愈演愈烈的態勢,這在國土部、監察部昨天聯合通報的數據中再一次得到印證。截至2010年3月25日,全國范圍內共清理出近兩年來『未報即用』違法用地案件3.68萬宗,涉及土地總面積61萬多畝,其中44%佔用的是耕地,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無一例外都存在未報即用違法用地行為。
國土部部長徐紹史昨天嚴厲的指出,未報即用與法不容,與情不符:
政府本來就應該依法用地,本該依法用地的政府卻公然無視法律、違法用地,大大地損害了政府的公信力。我覺得未報即用與法律所不容,與情理所不符,是不應該出現的問題。
『未報即用是不應該出現的問題』,這句話,國土部部長徐紹史不是第一次說,昨天再次說起,與會者都能聽出他的痛心:
從『邊報邊用』、『未批先用』發展到『未報即用』。『邊報邊用』和『未批先用』畢竟都報了,但『未報即用』根本無視法律和政策的規定,所以必須高度警覺。
在徐紹史看來,未報即用不僅損傷了政府的公信力,它同時還破壞了土地管理市場秩序:
由於『未報即用』游離於土地計劃之外,打亂了供地的秩序,有保有壓的宏觀措施難以有效地落實,『未報即用』又衝擊了規劃、計劃管理,規避了審批,農民的權益得不到保障,規范的土地管理市場秩序受到破壞。
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無一例外都存在未報即用違法用地行為,為了謀求地方經濟的發展,同時積累政績,地方政府的眼光不約而同地聚集在土地上,未報即用成為首選,因為它成本最低,又最不易被發現。
徐紹史對此很不理解,近兩年來,為了支持地方經濟的發展,國家相關部門在土地政策上已經做了不少改進,但未報即用違法用地現象依然愈演愈烈:
比如,為了保增長,我們改進了土地預審工作,允許先行用地,在城市批次用地中允許做地塊調整等。一些地方存在批而未用的土地、閑置土地和粗放浪費利用的土地,節約用地的潛力還很大。在這樣的背景下,我覺得未報即用與法律所不容,與情理所不符。
在昨天公布的未報即用違法用地案件中,國家和省級重點項目佔到了3成多,國土部副部長?小蘇在通報情況時強調:重點項目違法用地查處整改工作有待加強:
從『未報即用』清查整改情況來看,涉及國家級項目312宗,面積14.53萬畝,其中耕地面積4.81萬畝;涉及省級重點項目495宗,面積7.43萬畝,其中耕地面積3.03萬畝。國家和省級重點項目違法用地宗數比例雖然不大,但涉及土地面積較大,目前結案率較低,需要進一步加強整改。?小蘇提出,除自行糾正的違法用地外,未報即用違法案件應當立案的應於6月30日前全部立案;已經立案尚未結案的,要按照法定程序抓緊辦理,盡快結案,決不能拖延不決。另外,國土部、監察部將對一批"兩高一資"和重復建設項目違法用地案件進行直查和掛牌督辦。
目前31個省、市、自治區中有17個省清理出來的『未報即用』立案率達到95%,15個省的結案率也達到了90%,基本上遏制了『未報即用』的勢頭,達到了預期的目的。徐紹史強調,要疏堵結合,督促並舉,堅決遏制未報即用違法用地行為:
既不能簡單化,以為查一查、壓一壓、就事論事就可以了,這個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但是,也不能復雜化,不能因為是國家和省、市、自治區的重點項目,就查不動、碰不得,有為難情緒。這些都要不得,要疏堵結合,督促並舉,加以遏制。
徐紹史強調,對未報即用的國家重點建設項目,要抓緊立案、結案,既要查處事,又要查處人。對符合規劃的國家和省的重點建設項目,在補辦手續時,要從新從高征收規費,加大違法的成本。另外,要紮實推進2009年度衛片執法檢查,對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實行問責。
據記者了解,國土部擬出新規,落實最嚴格土地管理制度。其中,國土部起草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國家和省級重點項目建設用地服務和監管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目前正在送各部門簽發,將以部門聯合發文的形式印發實施。另外,針對當前各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在執法過程中面臨的實際困難,國土部昨天還公布了《國土資源行政處罰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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