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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寂4年多的『房貸險』最近重出江湖。由於房價波動讓一些銀行認為風險增加,對多套房以及商業用房的貸款者,一些銀行更願意為購買房貸險的客戶發放貸款。
盡管保險公司認為『房貸險』保費不高且能為購房者提供必要的保障,但不少市民還是認為,由於房貸險免責條款非常多,讓人感覺這份保險很『雞肋』。
『房貸險』曾強制辦理
昨日,記者與鄭州多家銀行聯系,辦理住房貸款時,現在還沒有銀行要求必須購買『房貸險』。不過有個別銀行在客戶辦理商業房貸款,諸如投資寫字樓、商鋪等辦理貸款時,要求必須辦理『房貸險』。
說起『房貸險』,可能很多人比較陌生。
太平洋財產保險公司銷售部的經理陳先生說,『房貸險』的全稱是『個人抵押商品住房保險』。這種保險通常由『財產損失保險』和『還貸保證保險』兩個保險打包組成。
房貸險一般是按照貸款金額投保的,年保費額度為貸款金額的萬分之五。如果是20萬元貸款10年需要保費1000元。
花園路上一家工商銀行個貸部經理王女士說,在2006年之前,辦理『房貸險』是各家商業銀行審批房貸時的一個必不可少的條件。2006年年初工行、交行等銀行率先取消強制房貸險,出於競爭的需要,其他銀行也陸續將強制購買房貸險變為自願購買。
不少購房者
感覺該險很『雞肋』
『房貸險保費並不高,對購房者來說保障的內容也是必要的。』太平洋財險陳先生說,一二十年的還貸過程中,如果購房者出現了意外,有房貸險對他的家人來說,可以不必要承擔房貸的壓力。
不過鄭州不少購房者還是感覺,『房貸險』有太多的免責條款讓人感覺這份保險相當『雞肋』。
『房貸險』中明確規定,如果是因為戰爭、自殺、酒後駕車等造成的被保險人死亡,房貸險是拒絕賠償的。同時,對於失業等因素造成被保險人無法還貸,也同樣不予理賠。在自然災害導致的房屋倒塌中,也明確規定如果是地震,同樣不能理賠,投保人還要自己背房貸。(記者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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