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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為加強個人房屋租賃稅收征收管理,《哈爾濱市個人房屋租賃稅收征收實施辦法》正式施行。記者走訪哈市部分街道辦事處了解到,此前,《暫行辦法》已試行近一年,部分辦事處一直處於『收不上錢』的尷尬境地。
『至少有90%收不上來!』昨日,香坊區建築街道辦事處財經辦王主任對記者坦言,『當初辦事處工作人員曾挨戶動員宣傳交稅,但主動交稅的房主還是很少。』據其介紹,稅務稽查部門還沒有在該辦事處管轄內處理拒交租賃稅的案例。
采訪中,一位街道辦事處負責人給記者算了筆賬,以一處年租金為12000元的商服為例,按規定,應交納稅金為租金收入乘以綜合征收率,『非住宅用房月租金為營業稅起征點(6000元/年)以上的,綜合征收率為12%』,算下來,該商服應交稅金為1440元/年。『但很多房主與租戶私下達成協議,篡改了租房協議上的價格,達到少交稅的目的。』
道外區崇儉街道辦事處財經辦叢主任稱,『這一年,基本就沒收著錢』。他說:『《辦法》要求房主主動納稅,但從實際情況來看,幾乎沒人來主動交納稅款。辦事處沒有任何強制執行權。』『偶爾有租房人到街道辦辦理暫住證等手續的時候,我們就要求其通知房主交納租賃稅,搞清楚規定後,租房者往往又以找不到房主等種種借口拒交稅款。』
叢主任表示,『其實《辦法》中對各責任單位有著明確規定,稅務、街道辦事處、工商、公安部門各司其職,但實際操作中,卻存在各部門配合不協調,信息溝通不暢等具體問題,給租金定價、征收等環節帶來不小麻煩。』
『對於在試行過程中暴露的問題,相關部門是否有針對性地拿出了解決辦法?』記者走訪道外區、香坊區等多個街道辦事處了解到,6月1日起施行的《辦法》與去年的《暫行辦法》基本相同,目前各辦事處尚未接到上級相關單位下達的《哈市個人房屋租賃稅收征收實施辦法》的具體要求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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