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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0年來,我國房地產投資年增長率都保持在20%以上的水平,一些地區房地產業對GDP增長的貢獻在2個百分點甚至更高,房地產業已經成為很多地方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成為地方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因此一些專家學者和政府官員擔心,房地產新政會不會傷害中國經濟增長?房地產新政會不會得到有力的執行,到底能執行多久?一種可能的路線圖是:新政實施導致市場成交量迅速下降,繼而消費者觀望加劇,導致開發商對房地產固定資產投資急劇下降,並帶動相關行業增長下降,GDP增長的指標不保,土地流拍又形成地方財政增收的壓力,地方政府開始對新政執行的信心動搖、力度下降、節奏放緩,甚至出現『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局面。
因此,充分認識本輪房地產調控對於實現我國宏觀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必要性和極端重要性,進一步認識貫徹落實新政的長期性和艱巨性,堅定執行的信心,尤為重要。筆者認為:
短期而言,調控房地產市場會對GDP增長指標形成壓制,但長期而言,依靠大量消耗土地資源和銀行信貸推動經濟增長已經難以為繼。我國人口眾多和土地、資源匱乏的現實國情,決定了住房工作的首要矛盾是在有限的土地資源上要解決大多數人的住房問題,特別是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這既是經濟發展的需要,更是改善民生、實現社會和諧穩定的必然要求。多年來,依靠土地『招拍掛』維持政府高額土地出讓收入,依靠高房價和信貸資金推動投資性市場和高端市場繁榮的房地產發展模式,造成了市場結構性供求矛盾積重難返,必須痛下決心,切實從供給和需求兩個方面,大力調整房地產業結構,切實把房地產業的發展從追求數量增長轉變到追求發展質量上來。過分依賴房地產業對經濟增長的貢獻,完全依靠市場對資源的配置作用,就會使房地產業偏離科學發展的軌道。
實施房地產調控是轉變我國經濟發展方式的必然要求,新政能否有效執行並達到預期目標,決定了在新一輪的經濟全球化浪潮和競爭中我國經濟能否成功轉型。多年來,房地產業的高利潤吸引了大量資金,形成對信貸的過度依賴,一些國有壟斷企業、特權部門靠房地產開發就能獲取高額利潤,對技術創新投入的動力弱化,企業的可持續競爭力和發展動力降低,並客觀上形成了一些與政府權力相結合的特殊利益集團,對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的發展形成顯著的擠出效應,對經濟結構的調整和產業昇級形成巨大的反推力。地方政府的負債集中在房地產和城市建設領域,積累了大量的金融風險,高房價導致居民的高儲蓄和對銀行信貸的依賴,抑制了居民正常的合理消費。房地產投資的暴利不除,就不可能遏制地方政府出讓土地的衝動,就不可能擺脫經濟增長對固定資產投資的依賴,也就無法形成『投資、消費、淨出口』三駕馬車協調拉動經濟增長的格局。高房價和高租金是一個『過濾器』,已經並將進一步拉大城鄉差距和城市不同收入群體的差距,逐漸形成社會對立和衝突,房地產新政能否有效實施直接影響我國城市化發展將走一條什麼樣的道路,能否實現城鄉統籌、區域統籌,而這正是在新一輪的國際競爭中,實現我國經濟轉型和可持續發展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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