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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安置用地,本是拆遷農戶的安家地,在鄭州市惠濟區弓寨村,剛剛建好的一處安置房小區卻久久不能讓拆遷戶入住,原來,它已經成了『聯合開發』的商品房,名目怎麼突然改換?當地村民何處安家?
這個以安置鄭州北四環建設拆遷戶名義建設的小區名為『惠濟名邸』,業主王女士的新房正在鑽孔裝修。這套126平米的房屋花費了王女士30多萬元,誰知道,當時圖便宜買的所謂商品房,竟是小產權房,而開發商辦理房產證的承諾也成了一句空話:『當時就說是商品房,看中這的環境,比較便宜,再一個有房證,我買的是2580(每平米)。告訴是小產權房的話,再便宜也不買,1000塊1平米也不買,俺辛辛苦苦攢的錢買房子多不容易呀。』
早在2007年,這個小區的建設就因違法佔用集體土地被鄭州市政府列入了黑名單,而三年後,小區不僅沒有停工,12棟住宅樓已經竣工,並公開向社會銷售。當地村民告訴記者,這個本該安置拆遷戶的小區沒有安置一戶拆遷戶:
記者:地後來乾啥用了?
拆遷戶:安置這拆遷戶的,叫拆遷戶住的,他都賣給別的了。反正光見有人買,他不給人家房。高價又賣給人家了。
記者:他這種行為對咱村民有啥有影響?
拆遷戶:當然有影響,他本來讓村民買,他不叫買,叫開發商都買走了。
記者:該安置的安置了沒?
拆遷戶:沒有。弓寨人都知道。
事實上,不僅拆遷戶沒有得到安置,在小區正常購房的村民也遭遇了小區『一房兩賣』的行為,在村民的指引下,記者見到了曾經在小區購房的村民攻延發:
攻延發:房款一次性都給它付清了,我要了三套,交了50多萬,今年5月10號交房的,鑰匙也不給,說給房賣了,他也不叫看也不說,他說反正不是你的,房已經賣了。
記者:交的房款咋辦?
攻延發:他不賠償,腿都快跑斷了,他不照面。
記者:房子沒了以後咋辦?
攻延發:那咋辦,日子沒法過了。家現在是8口人,現在就擠到這一塊,沒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安置用地不允許轉讓,安置用房也不允許向社會銷售。『惠濟名邸』小區早在建設之初就被當地村委會以每畝12萬元的低價出售給協力置業,並冠以『聯合開發』的名義,雙方各佔一半的股份。之後,開發商支付1200萬元買斷了所有股份,單獨開發,弓寨村所屬街道辦事處工委委員劉庚健說:『他安置的時候村委會沒錢,那塊地還要征收還要補償還要建設,找開發商聯合開發的。沒啟動資金。這應該屬於違法行為了。』
當記者撥通當地國土資源管理詢問時,則被國土資源部門『只有查處權,沒有強制執法權』推諉,河南天基律師事務所律師秦超賢認為,國土資源部門下達處罰決定書後,未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致使小區持續施工,明顯存在不作為嫌疑,建議受害市民盡快尋求法律援助。
秦超賢:『這個所謂的聯合開發根本就是不合法的,直接轉讓集體土地進行開發這種行為純粹就是一個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的行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合同買賣糾紛案件第2條規定,這個合同屬於無效合同,作為購房者完全可以依據這個解釋第9條的規定,要求開發商進行已付購房款1倍以內的賠償。』
目前,鄭州市惠濟區法院、公安分局、紀委和國土部門已經介入調查,涉及問題的最新進展,中國之聲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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