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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委28日表示,將與民政、公安、金融、社保、地稅、公積金等部門聯合,全面核查申請家庭的住房、資產和收入情況。對核查中發現的存在問題的申請家庭及出具證明的單位和個人,將根據相關規定進行嚴格處理。
這次專項檢查工作歷時7個月。核查的對象包括:一是已經通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資格審核備案的家庭,其中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家庭為2007年11月12日以後按照『三級審核、兩級公示』審核程序通過審核備案的家庭;二是為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出具證明的單位或個人;三是各級住房保障工作機構及其工作人員。
在本次核查工作中,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將通過這次專項核查工作,與民政、公安、金融、社保、地稅、公積金等部門建立核查長效機制,對存在虛報、瞞報的家庭,不管是申請、輪候階段,還是已簽訂購房合同,甚至已經入住的,住房保障部門一旦查實情況,都將取消其申請資格,並記入不良信用檔案;對已簽訂購房合同的將解除購房合同;對已經入住的將責令退回已購住房,同時追究其出具證明的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在2009年以來,住保部門加大了住房保障審核系統與房產、車管、公積金、社保、稅收等系統的聯網審查力度。經過系統信息綜合比對,查出1371戶家庭存在瞞報家庭住房、收入、資產等情況,目前這些家庭已被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取消了申請資格,記入了不良信用檔案,並且五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保障性住房。
據悉,這些被取消申請資格的家庭中包括100餘戶已與開發公司簽訂完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商品住房購買合同的家庭,目前,開發企業也已經按合同約定與這些購房人解除了購房合同。(記者於立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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