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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國家發改委正式澄清,上周有關研究人員『三年之內免談房產稅』的講話不代表發改委立場,並表示相關報道『內容嚴重失實,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此前,關於何時開征房產稅的傳聞早已是甚囂塵上,其中上海先行呼聲最盛,仿佛有鼻子有眼兒似的,但這與23日國家稅務總局公開表態的『地方對房產稅征收范圍沒有解釋權』有悖。
難道說房產稅真成了樓市調控最後的救命稻草?征還是不征,政策何時能出臺?從時下看,情況令人糾結,民眾更是一頭霧水:指揮棒到底咋揮?
政策制定誰牽頭?在『澄清事件』中,發改委負責人對媒體記者表示,按照程序,即使政府表態要征收『房產稅』,也不是說征就征,『一項新的稅收要施行,首先必須要全國人大立法通過』。此外,4月14日國務院『10號文』出臺時,明確要求財政部、稅務總局『加快研究制訂引導個人合理住房消費和調節個人房產收益的稅收政策』。關於財稅政策和房產政策,牽頭的一直是財政部、稅務總局和住建部,即使要出臺相關政策也是由這些部委主導拿出方案,發改委參與意見。『現在什麼事情都放到發改委頭上,我們也很不解。』
真這樣的話,誰還能解?!……
正反方爭論熱烈正方
觀點一:絕不能讓囤房者毫無代價、毫無障礙地獲取土地增值。
觀點二:分配不公的現狀必須改變,房產稅、暴利稅、土地增值稅等理應開征。
觀點三:應該對所有房子進行征稅,包括開發商手中未出售的房源,並且按房屋的面積及豪華程度確定稅率——這是征的方面;同時,對征收來的稅要按人均面積進行補償,這樣,對於手中只有一套房屋的人來說,就幾乎相當於沒有交稅,對於無房的來說就相當於補助,對於多房者特別是炒房者來說,就是一種純付出。
反方
觀點一:征稅於法無據,理由破綻百出,在財政不能透明的前提下,征稅只會導致政府部門損民自肥,客觀上將加重老百姓的負擔。
觀點二:樓市調控最終無疑會觸動政府土地財政這塊奶酪,此時此刻開征房產稅多少有為土地財政尋覓替代品的嫌疑,改變土地財政現狀就一定要靠征房產稅彌補嗎?假如房產稅只是為了讓政府立於財政的不敗之地,而民眾與開發企業的權益卻被束之高閣,則這樣的房產稅也難有公平可言。
觀點三:開征房產稅,讓住不起商品房的人更住不起,原來住得起的又住不起了,如果要按面積開征,普通百姓的退休工資恐怕不夠交的,就只好再回到小房子裡去住。
觀點四:房價高就要征房產稅,房價高就要打壓買方市場嗎,房子難道就不是商品嗎,難道我買一件衣服行而買兩件就要交高額稅嗎?當初拉動內需叫百姓把錢拿出來買房,反過來又限制購買第二套及以上房子。為什麼不從根本上解決供需矛盾哪!
學者折中派居多耶魯大學管理學院金融學終身教授陳志武認為,應該把房市放在整個經濟與社會的長久目標中思考,政策舉措應該與長久藍圖一致,而不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經濟學家?咸平認為,所謂房產稅等政策,很難從根本上解決高房價問題。要解決高房價,必須『對癥下藥』:一是幫助企業家改善投資經營環境;二是大批量的提供經濟適用房、廉租房。
作為樓市調控最值得期待的後續政策和手段,房產稅對於樓市調控的效果影響巨大,相關政策的定奪與時間表要有公開透明的程序,而不應成為陰晴不定、百姓誤讀的『消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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