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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這個電話後,李小姐感到很奇怪,通過電話真的可以辦理退稅?
對此廣州市地稅部門解釋,這實際是一個騙局。按稅法的相關規定,只有對個人出售自有住房並在出售後一年內重新購房的,其出售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可全部或部分予以退回。
在辦理退稅時,一般由納稅人向征收稅務機關提出申請,並提交有關資料,經過稅務部門審批等環節,纔能取得退還的稅費。
這種退稅申請是由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同時,稅務機關受理納稅人退稅申請是通過前臺紙質形式受理,暫時沒有電話受理方式。前臺受理後馬上打印受理回執告知辦理時限和資料受理情況,更不會使用屏蔽或顯示為『私人電話』的電話告知方式。
為此,廣州地稅提醒廣大納稅人,不要輕易相信通知退稅的可疑電話,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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