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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契稅征收一直差別化執行,青島調整後,目前全省房地產交易契稅都執行3%的稅率。其中,個人首次購買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享受1.5%減半優惠稅率;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享受1%優惠稅率。今年3月9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對首次購買普通住房契稅優惠政策問題進行明確,規定:『對兩個或兩個以上個人共同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購房記錄的,該套房產的共同購買人均不適用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契稅優惠政策。』
我省在貫徹該文件的時候,同時明確個人首次購買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其首套住房的認定標准也執行該規定。就是,兩人或多人共同購買普通住房的,這套房子,對其中每一位購房者來說,都必須是唯一的住房,否則就不能享受契稅稅率優惠,要按照3%的稅率繳稅。
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表示,下發該文件,就契稅征收政策來說,並沒有實質性調整,只是明確、規范過去全省不太統一的首套住房認定標准。這項規定已經從2010年5月1日起執行。
聯名購房,當心丟了優惠
『 省財政廳轉發《 財政部國家 稅務總局關於首次購買普通住房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對大家購房最直接的影響就是,兩人或多人共同購買144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這套房子對其中任何一位購房者來說,都必須是唯一一套住房,否則就不能享受契稅稅率優惠。這就意味著,聯名購房者一方已購房不能享契稅優惠。』資深房產經紀人劉金梅表示。
財政部、稅務總局規定,自2008年11月1日起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稅率為1%,但對這個『首次』並沒有詳細的情形規定。比如,丈夫名下有一套房,但妻子、子女名下無房,後來又以夫妻、父子聯名買房,算不算『首次』?類似情況在實際操作中挺多,這些問題文件都沒明確。遇到這樣的情況,我省之前一般都從寬執行,算首次購房,也就是享受1%的優惠稅率。
但是,現在對一方已有購房記錄的聯名購房者來說,這樣的優惠就不會再有了。購買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如果非首次購房,要多繳1.5%的契稅稅款。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如果非首次購房,要多繳2%的契稅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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